佛山市三水白霓文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白霓文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副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企业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位经历;
4.报考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具有企业部门经理职位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位经历女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男的可放宽到5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3号),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57-87563030。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佛山市白坭镇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社保明细等),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写上姓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佛山市白坭镇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双面打印),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主管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试资格审查。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如需补充相关资料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递交,因资料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材料写作。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面谈+演讲”等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面试相关事宜统一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站白坭版块(http://www.ss.gov.cn/gzjg/ssqbnz/zwgk/gggs/)公布。
(四)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站白坭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招聘具体事宜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佛山市三水白霓文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聘职位表.xlsx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项目概况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3931
项目名称: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954,2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47,6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8,247,68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合同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6,5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房屋租赁服务 |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6,56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融资贷款: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 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10.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2.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3.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335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3136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 话:0757-83136061
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中学占地面积近200亩,建筑面积12.26万平方米,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佛山市卓越高中,是直属佛山市教育局管理的全寄宿高级中学。多次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第四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称号,是全国青少年篮球、足球学校,连续获得“佛山市公共服务最佳口碑榜单位”。继2023年11月11-12日在北京举行公开招聘考试后,根据空缺的岗位,现决定在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举行第二轮招聘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3人。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高中政治教师1人。
2.公开招聘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中教师3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高中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在职教师3人。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
注: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即若无对应的空岗位,则高职低聘。
3. 公开招聘竞赛教练6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竞赛教练6人。其中:数学竞赛教练2人、物理竞赛教练1人、化学竞赛教练1人、生物竞赛教练1人、信息学竞赛教练1人。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详见《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专业要求》。
2.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应聘。
3.教师资格: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具有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须承诺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专业要求
1.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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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人数 |
所学专业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语文教师 |
1 |
A050101文艺学、A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3汉语言文字学、A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A050105中国古代文学、A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A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A040113学科教学(语文)、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
政治教师 |
1 |
A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A010102中国哲学、A020101政治经济学、A030101法学理论、A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A030104刑法学、A030105民商法学、A030106诉讼法学、A030107经济法学、A0302政治学、A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A040113学科教学(思想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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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师 |
1 |
A07理学、A08工学、A040113学科教学(化学)、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
2.公开招聘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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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人数 |
所学专业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语文教师 |
1 |
A050101文艺学、A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3汉语言文字学、A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A050105中国古代文学、A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A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A040113学科教学(语文)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B050101汉语言文学、B050102汉语言、B050103汉语国际教育、B050105古典文献学、B050106应用语言学。 |
1. 学历学位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
数学教师 |
1 |
A07理学、A08工学、A040113学科教学(数学)、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B0701数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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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师 |
1 |
A07理学、A08工学、A040113学科教学(化学)、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B0703化学类 |
3.公开招聘竞赛教练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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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人数 |
所学专业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数学竞赛教练 |
2 |
本科层次:B02经济学、 B04教育学、B07理学、B08工学; 研究生层次:A02经济学、 A04教育学、A07理学、A08工学。 |
1.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2. 本人中学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联赛)且获得省赛二等奖或以上,或有竞赛教练经历且所带学生获省赛一等奖或以上。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
物理竞赛教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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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竞赛教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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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竞赛教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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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竞赛教练 |
1 |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8:00起,至2023年11月27日18:00止。
注:以本公告发布起至截止报名期间收到的报名资料为准。
2.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相关邮箱“yzbgs82838610@139.com”。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邮件附件以相同标题命名并使用Word文档。
(1)参与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介及身份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研究生专业课程成绩表、教师资格证(若无此证,须书面承诺录用后一年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
(2)参与公开招聘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一级教师岗位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档中)。
(3)参与应聘竞赛教练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介、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本科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或所带学生竞赛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粘贴在同一个文档中)
特别注意: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1月21日8:00-2023年11月28日12:00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并手机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日8:30在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通用电教1、2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文沙路25号)举行招聘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留意邮箱或手机短信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3)笔试内容。采取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4)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
2.试教:
(1)试教时间、地点:2023年12月3日8:30在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文沙路25号)举行。
(2)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全部人员试教结束后,试教成绩当天在试教场室公布。
(3)试教内容:包括试教和问答,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研能力等。
(4)试教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23年12月3日14:30在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文沙路25号)举行。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或结构化考核方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合成计算总成绩。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试教、面试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30%+面试成绩×3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佛山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2.非应届毕业生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合格)”的,不能应聘。
3.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6.若本《方案》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办公室:0757-82838610,手机:13500255907
传真:0757-8283768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3056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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