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祖庙街道纯电动雾炮车降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祖庙街道纯电动雾炮车降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4796
项目名称:祖庙街道纯电动雾炮车降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49,984.3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祖庙街道纯电动雾炮车降尘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949,984.3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祖庙街道纯电动雾炮车降尘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49,984.3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祖庙街道纯电动雾炮车降尘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包组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祖庙街道纯电动雾炮车降尘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1月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祖庙监督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2165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757-82258808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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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高明区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举行动工仪式。项目建成后,将为园区的企业员工提供便利化服务,有效提升明城镇产业园区整体服务配套水平,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明城城市竞争力、强化服务、留住产业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41.6亩,总建筑面积约7.6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85亿元。其中,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3.77万平方米,建设投资约1.35亿元,计划2025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项目内容包括休闲商业、娱乐活动、文化服务、教育培训、体育运动、公寓住宿、商务酒店等,是一个能满足产业研发、办公、管理等产业功能以及居住、餐饮、休闲、娱乐等生活功能的复合型空间。
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位于高田、盈富两大产业园区的核心位置,还辐射周边明东村、崇步村、潭朗村、新岗村等明城北片区四个村委会。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综合性片区级“邻里中心”,解决产业园区现状存在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对提升产业园配套、优化营商环境起到重要作用,并且可以为周边企业职工、当地居民提供一站式的休闲娱乐配套服务,深度满足消费需求。
邻里中心的顺利动工,充分体现了明城虎军一线攻坚能力,整个项目从谋划、立项、设计、招标到正式动工,仅用了九个月的时间。明城镇有关部门表示,将继续通力合作,把好施工关、工程质量关,让邻里中心真正成为园区企业员工的美好生活所在。
明城镇党委书记曹瑛琳表示,邻里中心的建设是明城镇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积极创建典型镇,打造省级美丽圩镇示范样本的一个重大项目,明城镇将进一步聚焦强产业、美环境、促协调、善治理,切实抓好项目的落地落实,让“百千万工程”引领明城实现城乡融合、全域和美。
高明区副区长陈妍妍参加动工仪式。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于2023年12月26日就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城大道161号一栋首层之一商铺、荔城大道161号一栋二、三层房屋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685)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荔城大道161号一栋首层之一商铺、荔城大道161号一栋二、三层房屋 | |||
发包单位 | 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中标单位 | 郭艳平 | |||
中标金额 | ¥5,000.00元/月(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正)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 | 最高报价 (元/月) | 是否中标 |
1 | 郭艳平 | 5,000.00 | 是 | ||
2 | 颜才钊 | 无报价 | 否 | ||
四 | 交易地点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日。 公示期间对程序或竞投结果有异议,请向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反映,联系电话:82628929,反映的方式必须以实名制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的名称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印章。 | |||
六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年1月2日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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