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委会“仁德朗塘”(土名)鱼塘出租(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委会“仁德朗塘”(土名)鱼塘出租(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委会“仁德朗塘”(土名)鱼塘出租(第二次),鱼塘面积约45亩,具体详见附图及业主指引。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92925.00元/年,第一个举牌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500.00元/年,价高者得,直至无人举牌为止,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递增情况:每三年递增5%。
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竞投时间及竞投地点: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2、竞投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 时 30 分。
3、竞投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六、报名要求: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6.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2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3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4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7.1竞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7.3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投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受委托,我司将对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有资产招租项目(第二次)商铺进行公开竞投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详看附表《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有资产招租项目(第二次)明细表》
二、标的展示及踏勘时间:
由投标人自行勘查。
三、竞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竞投成交确定办法:
本次竞投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具体起拍价、增价幅度及承租物使用要求详看《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有资产招租项目(第二次)明细表》。
五、招租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投标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招租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7:00前(工作日)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一楼获取招租文件。
六、竞投申请时间和办法: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7:00前(工作日),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申请竞投,报名时请按要求提交资料:
1、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投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盖公章);
2、自然人:报名时中国公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年满十八岁的,境外人士携带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年满十八岁的,竞投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不允许代理人代办。
3、允许每个竞投人申请多项标的竞投。
七、竞投保证金的缴交:
1、每项标的竞投保证金额详看《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有资产招租项目(第二次)明细表》。竞投人如有意向竞租多项标的,请按每项标的要求足额缴交保证金。凡没有缴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允许举牌应价或报价。
2、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按招租文件要求,将相应标的保证金于2023年12月27日17:00时前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汇款单上注明竞投标的详细地址或序号。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0000005624957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明城支行
3、保证金必须到银行提交,缴款人必须与竞投申请人一致。
4、竞投人缴交保证金后凭银行相关凭证到本交易所一楼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
八、竞投会时间:
竞投会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30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举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民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附: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有资产招租项目(第二次)明细表
2023年 12月20 日
1.招标条件
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本工程包括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井口抬升等内容等。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工程,本工程包括番村村风貌线路道路提升、井口抬升等内容。具体内容及具体做法,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的预算价:1169053.9元,最高投标限价:1169053.9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建筑业企业)。
4.5.1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7日17时3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中心3栋4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57-89383894。
5.3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以下选其一):
①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 授权代理人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相关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4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现金缴费),售后不退,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查看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劳先生
电 话:0757-8227276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中心3栋406室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 0757-89383894
电子邮件: zkjw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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