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新规!涉及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各级各类校园商超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12月19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校园商超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要严控校园商超的设置范围。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校园商超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哪些学校不可以设置校园商超?
《意见》中所指校园商超,是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商超,包括超市、商店、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商品售卖场所。
《意见》明确,
要严控校园商超的设置范围。
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
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
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并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根据《意见》要求,校园商超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或进行合法有效备案方可营业,坚决杜绝无证或未备案经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园商超原则上自主经营。
对于确有需要对外承包的学校,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以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择承包单位,依法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一般不得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意见》指出,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商超准入及退出机制,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管理,严格履行合同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禁承包方转包、分包或转租他人。
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
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意见》指出,校园商超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并严格执行。
校园商超只能销售有相关许可、质量合格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食品;
禁止售卖“三无产品”;
不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
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商品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向学生销售玩具;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意见》指出,如需增加其他食品销售种类需经学校领导班子和家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园商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商品进货台账。进货渠道必须正规,商品质量合格,确保进货来源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校园商超要如何管理?
《意见》明确,校园商超应远离教学区开设(自动售卖机除外),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具备防火、防霉、防鼠、防盗的要求。售卖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开储存、分架摆放,严禁混放。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签规定贮藏条件要求。
在商品售价方面,《意见》指出,校园商超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的原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定期公示商超商品售价清单;鼓励学校与商超承包商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规范商品售卖价格水平,防止过高收费。
此外,《意见》要指出,各地各校要建立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或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并研究制定负面清单,可采取“扣分制”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CC)XZ00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性质:国企采购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5万元
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承销费率(含受托管理费)0.15%/年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通过招标选取一名中标人根据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需求,对拟申报的公司债券提供申报和发行承销服务,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及报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所投标的工作内容不得自行调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 投标人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债券承销商资格。
3.3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须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投标单位入库填报操作手册”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4.3已办理投标人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时30分起至2023年12月27日17时 30分止,逾期不再受理。
4.5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如有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5.3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8楼)。
6.2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8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dz.winhui.com.cn/;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南路20号
联系人:杨心怡 联系电话:0757-8221273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楼三楼
联系人:李尚强、黄锡彬 联系电话:0757-82298632
电子邮箱:gddz15@126.com 邮编: 528000
九、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公告
因南山镇省道S528 (漫江大道至越侨路)道路改造工程,现对该道路进行半封闭施工,封闭时间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3月21日,计划施工期92天。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重型大货车通过,请各司机提前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同时建议绕行S354省道往四会罗源经S118线或者往清远石角镇行驶。在此对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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