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塘镇白石村中心路11号商铺出租电子竞投交易公告
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4年01月09日10时对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塘镇白石村中心路11号商铺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新塘镇白石村中心路11号商铺 | 018301018005-02-0005 | 1 | 140平方米 | 140平方米 | 5000.00 元/月 | 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中心路11号 | 店铺 | 商业(商铺)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5年。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租金收取方式:每月为一期收取。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元/月。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195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年01月08日 下午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10‰计算每天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4年01月08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4年01月08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4年01月09日1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1月19日,若竞得人在2024年01月19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02223387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2月29日
12月24日,广州市、梅州市联合打造的“反向飞地”——梅州(广州)科技创新中心在海珠区工美港国际数字创新中心揭牌。
该中心借助广州创新资源优势,推动“研发+生产”“创新+孵化”合作模式,通过“政府赋能、思维赋能、技术赋能、智库赋能、资本赋能”等五大赋能服务体系,重点打造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梅州企业赋能中心,推动湾区企业和梅州企业双向奔赴,搭建区域合作、资源共享、产业共建的共赢发展平台,努力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口帮扶协作高质量发展探索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海珠区全面落实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协作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与梅州市大埔县、梅州市丰顺县、清远市清新区的对口帮扶协作,探索多种形式双向“飞地经济”模式,支持被帮扶方通过租赁办公楼宇、购地置业、设置园中园、建设孵化器、打造招商招才平台、与海珠辖区内国有企业成立合作(合资)公司、建立管委会统筹运营等方式,在我区设立“反向飞地”。其中,广州市、海珠区联合广东军威实业集团(中国中钢集团控股企业)在海珠区华标涛景湾设立了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乡村振兴产业协作基地。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巷口村创誉路地块1、创誉路地块2、创誉路地块3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巷口村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资产占地面积约104916.47平方米(其中巷口村创誉路地块1:95945.7平方米;巷口村创誉路地块2:1930.77平方米;巷口村创誉路地块3:704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誉路南侧;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停车场);
4、租赁/承包期限:1年(含免租期1个月零15日);
5、交易底价:50360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一次收取,每期的起始第一日交付当季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0元(伍拾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东省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沙仙支行;账号:360487001000057919;(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000万元(贰拾万元正)。
10、合同签订后5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0.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竞标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司;2、参加竞标者必须在交易日前5日内交纳 5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果中标者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中标者弃标;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中标者承租项目用地后,仅限于用作停车场用途,租赁期限为一年;4、免租期为1个月零15日,用于中标者平整租赁场地。(注:在第二季度扣减免租期的租金);5、中标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巷口村交纳2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中标者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场地给巷口村;中标者交还租赁场地给巷口村时,必须保证租赁场地的土地堆填不能超过20厘米,如土地堆填超过20厘米的,由中标者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十天内负责清理运走超出部分的堆填物。否则,巷口村有权没收中标者已交付的20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巷口村代中标者清走超出部分的堆填物的费用;6、在租赁期内,政府需对项目用地进行统筹调整或巷口村经政府批准同意引进企业需要使用项目用地的,中标方无条件服从,并交还项目用地给巷口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5036000元/年,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573750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巷口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22384048、13725426686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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