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五、十六、十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合群厂项目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五、十六、十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五、十六、十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合群厂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719)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1758.84平方米(其中十五社586.28平方米,十六社5826.28平方米,十七社5826.28平方米),建筑面积3754.98平方米(其中十五社1251.66平方米,十六社1251.66平方米,十七社1251.66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西洲开发区第二排44号;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8年;
5、交易底价:22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度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1-2年中标价,3-5年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11.5%,6-8年在3-5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2%;
8、交易保证金为¥75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以现金、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7001000001280;开户行:广州农商银行西洲支行。(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5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3‰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五、十六、十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2、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0元/月,进行公开投标,价高者得,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水、电、路由中标者自行解决。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22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西洲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西洲村第十五、十六、十七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五、十六、十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825112112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2月26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圳口坊莫前堂厂房1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718)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约20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4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八社;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工业(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9年;
5、交易底价:15705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半年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中标价计算,2028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按中标递增10%计算;
8、交易保证金为¥52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元整);以现金、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7001000000415;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西洲支行。(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2、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20元/月,进行公开投标,价高者得,先缴纳租金后使用,不提供水电设施由中标者自行负责;3、无水无电无路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5705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2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西洲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02335440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2月26日
佛山涌(军桥至格沙村段)堤围提升整治工程完工
近日,由禅城区住建水利部门统筹推进实施的佛山涌(军桥至格沙村段)堤围提升整治工程顺利完工。
该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满足防洪排涝安全的要求,改善水环境及周边环境,整治河岸总长约770米。
该工程在原有涌基上进行环境整治,包括沿佛山涌(军桥至格沙村段)敷设截污管道、新建人行步道、新建园林景观及绿化。同时,构建一条能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滨水观光游览体验路线,突出佛山汾江河涌文脉,注入岭南建筑文化元素,增加游览趣味性。
禅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工程所在滨河带区域属于佛山涌河道滩涂地带,存在汛期高水位水浸隐患、区域内杂乱无章等问题。工程建成后,与上下游现有河岸堤防结合,使得佛山涌石角围全线堤防贯通一体,形成整体的防洪堤体系,彻底解决祖庙街道石角片区防洪安全隐患。该工程的建成,使祖庙街道佛山涌石角围全线的滨河景观带和碧道体系连成一体,市民可以自由畅行于整个佛山涌石角围河岸景观绿化慢行带,享受良好的滨河亲水休闲空间。
未来,禅城区住建水利部门将继续推进汾江河(佛山涌)一河两岸整治工程,在完善片区河岸堤防防洪体系基础上,堤防工程建设和碧道景观建设相结合,打造汾江河、佛山涌滨河景观带和碧道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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