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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首、十四、二十一号线给排水接驳等零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12-27     人气:2002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首、十四、二十一号线给排水接驳等零星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G2023-7487......
  •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首、十四、二十一号线给排水接驳等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748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时0分~2024年1月17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55.4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在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1)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在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自 2018 年8月1日(近5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 )。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库内/平台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公示(公示7天),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1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 9时30分 - 2024年1月1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17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 9时15分 - 2024年1月17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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