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圳口坊莫前堂厂房1项目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圳口坊莫前堂厂房1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718)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约20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4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八社;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工业(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9年;
5、交易底价:15705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半年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中标价计算,2028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按中标递增10%计算;
8、交易保证金为¥52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元整);以现金、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7001000000415;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西洲支行。(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2、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20元/月,进行公开投标,价高者得,先缴纳租金后使用,不提供水电设施由中标者自行负责;3、无水无电无路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5705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2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西洲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02335440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2月26日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726)
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尾元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4年1月4日10:00时对增城大道199号商铺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荔湖街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增城大道199号商铺 | 018356004003-02-0001 | 683平方米 | 15000元/宗/月 | 增城大道199号商铺 | 商铺 | 商业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尾元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商铺租赁协议(草案)》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6年,自2024年1月13日起至2030年1月12日止。
2、交易底价:15000元/宗/月。
3、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10%。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租金按季度为一期收取,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13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6、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2)截至本次交易报名时竞投人未拖欠增城区辖区内各农村集体的租金或承包款。
7、其他情况说明:
(1)竞投意向人参与竞标视为同意《商铺租赁协议(草案)》内容,竞投意向人中标后须于2024年1月12日前与招标人签订《商铺租赁协议》。竞得人须在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后当天支付首期租金。
(2)租金不含税,出租人收取租金时仅开具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明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递增不低于1000元/宗/月。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100002932-0064(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6、竞投人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名必须与竞投报名名称一致。
7、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1-3下午18: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能分次转入。
8、合同履行保证金为肆万伍仟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流程
(阅读公告→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竞投日登陆账号进行出价竞投)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点击【注册】,注册过程中“竞投项目地区选择”选项请选择“荔湖街”。通知荔湖街工作人员审核后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然后再登陆网上交易网址进行报名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1-3下午18:00时,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
五、竞投时间
请已成功报名的竞投人在2024-1-4日10:00时前登录相应网站到【电子交易】模块,阅读电子公开竞投操作与规则说明并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
六、合同签订时间:若竞得人在2024年1月12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七、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尾元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回未竞得人所提交的保证金。
2、如竞得人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尾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何生13424029302
交易机构名称: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交易机构地址:荔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320室 联系电话:020-26256622
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12月27日
禅城区发布2023年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果
12月25日,禅城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委宣传部,召开禅城区2023年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情况。
会议通报,今年以来,禅城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牢扛稳、抓紧抓实,涉黑恶十类案件警情下降37.7%,破案率持续上升至86%,有力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严打 破案率持续上升
会议通报,禅城区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持续保持对涉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区共接收核查全国12337平台、省和市交办线索12条,办结10条,认定成案5条,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盼。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黑恶违法犯罪“零容忍”态度,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深入开展“佛安2023”专项行动、夏季行动,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聚焦民生小案、聚焦突出问题、聚焦防范整治,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打造禅城特色“飞鸿联盟”群防群治品牌,成立“夜经济护航队”,守护平安禅城。
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宋华伟介绍,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坚持以打开路,强化线索核查和专案攻坚,集中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各项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禅城公安打掉多个涉黑恶团伙,涉黑恶十类案件警情下降37.7%,破案率持续上升至86%。其中,禅城公安侦破碰瓷敲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案件,打掉城郊地区多个寻衅滋事团伙,打掉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黑恶犯罪团伙等。
治乱清源 开展“3+3”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禅城区持续开展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在教育、市场流通、金融放贷三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增加信息网络、工程物业、农村基层领域专项整治,打造禅城区“3+3”专项整治格局,以达到治乱清源的目标。
发布会上,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本行业领域整治情况及工作成效。
其中,区教育局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促各学校按照防范校园欺凌的处置程序进行认定,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对防范校园欺凌工作进行指导,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对公安部门警情通报、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的典型问题线索,通过下发督办通知、党组约谈等形式,整改存在问题,妥善处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靶向整治,深入开展“春雷”“飓风”“秋猎”“冬狩”等季度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及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打传销违法活动,精准发力推进网络综合治理。整治期间,共办结市场流通领域整治案件845宗,移送公安案件7宗。
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清拆“三无”涉渔船舶123艘,劝离150艘,在全市率先实现区域内涉渔“三无”船舶“清零”;与海事、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配合清理整治任务的4艘外来“三无”渔船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实施扣押,罚没人民币1.4万余元。
特色宣传 提升群众知晓率
为了持续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禅城区始终坚持发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有禅城特色的宣传。
如,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打造“平安禅城”地铁专列;在佛山地铁2号线和佛山电视台综合频道投放平安禅城、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全区146个村(社区)和102所中小学等场所全覆盖扫黑除恶“七进”宣传等。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禅城共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活动403场次,参与人数25.38万人次,发送公益宣传短信80万条,制作海报、宣传册等宣传品15.7万份(个),开展宣传专题(专栏)173个,发布网络宣传作品155条,点击、阅读、转发量达314.1万次,覆盖人群达285.4万人次。
禅城还深入推进“520善治小区建设”;持续公布举报方式,释放“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禅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常务副主任杨军彪介绍,接下来,禅城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聚焦群众期盼问题、聚焦重点突出问题,推动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为禅城打造“佛山之心”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人人参与、共享共治平安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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