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联和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安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职责;
5.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专职安管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曾从事专职安监员、专职安管员工作被辞退的;违反土地管理政策的;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较坏影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联和街道办事处一楼应急管理办(联系人:黄小姐、何小姐;联系电话:87599606)。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小一寸红底照片1张、个人简历参加报名,并同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入围后,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四)组织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分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五)考察
街道招聘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过程考察,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规划资源政务服务效能,强化精准服务、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倾情倾力帮扶企业和群众破解难题,以更优环境聚要素、促发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各区分局已分别设立惠企利民服务窗口,现将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市区两级惠企利民窗口服务安排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1日
日前,广州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广州市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共18条,其中涉及支持政策的条款共16条,2条为其他条款。《措施》的印发实施,将通过鼓励和引导首店首发经济发展,加快构建广州消费结构升级新引擎,推动“千年商都”焕发新活力。
最高奖励300万元 优先引导入驻“5+2+4”国际知名商圈
在助力首店选址方面,广州将对接服务有首店选址需求的国际品牌,优先引导入驻国际消费中心城市“5+2+4”国际知名商圈。还将结合城市地标性建筑和岭南特色的城市景观,打造一批首店品牌、新品首发集中展示和发布的地标性载体。
广州将鼓励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进的力度。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穗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内外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总成本不低于1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3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开设的国内外品牌独立法人性质各类门店升级为品牌旗舰店的,且上年度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装修总成本超过2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200万元给予支持。
为鼓励国内外品牌、商业设施运营方、知名媒体、策划咨询机构等,在穗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品发布、首秀等活动,对活动主办方投入的活动场租和场地搭建总费用超过5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费用30%、最高1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鼓励引进首店首发相关专业服务 探索建立发展联盟
为完善配套服务营造良好产业氛围,《措施》将鼓励首店品牌参加国际国内展会、活动,给予活动便利等支持。为鼓励引进首店首发相关专业服务,《措施》建议探索建立发展联盟。《措施》还鼓励社会各界利用户外广告等为首店首发提供宣传推广便利。
在集合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措施》对在品牌首店入驻、开业及新品发布中涉及的办理事项实施“一窗受理”,提高办理效率,同时还将提升品牌新品通关速度,实施进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制度。
广州在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架构下建立市相关部门、各区参与的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专责小组,各区可参照建立相关工作联系机制。
在细化政策实施形成首店首发促进机制方面,广州将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梳理首店首发意向招引名录;组织行业及专家等,开展首店首发综合评估,不断优化政策环境。
此外,广州还将鼓励各区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提升传统商业街区、盘活社区商业资源等方式,加快培育引进商贸业各类首店。鼓励各区参考本措施,制定出台辖区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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