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加装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加装电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加装电梯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加装电梯工程,包括电梯基础、钢结构部分、外立面装饰及其他工程等。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须在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并通过验收。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招标预算为人民币 582059.41 元,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 552956.44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5.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5.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起至2022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82160 联系人:邓工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2年06月29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07月07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2年07月20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村委会2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注: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积极配合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
5.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21908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传 真:0757-82132609
6月21日、22日,张槎街道城管委办牵头组织25个村居过千人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当日,张槎街道城管委办牵头组织各村(居)发动区双联系单位、各驻村(社区)工作队、治安队员、党员、志愿者、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等过千人次全覆盖清理乱张贴、乱堆放、清洗路面、清理河涌边垃圾杂物、修剪灌木等。据统计,两天大行动共清理乱堆放183处,乱张贴120处,清理卫生死角92处,清理绿化带1020平方米,共清理垃圾163车,扶正、有序放置共享单车约83辆。通过两天的大行动,各村居整体环境更干净、整洁、有序。
志愿者们发现,清洁行动中的部分卫生黑点他们已经在前期进行过清理,为何问题又在短时间内再次出现?村居人员解释道,因为存在个别群众贪图方便乱堆放生活垃圾杂物的情况,进一步影响城市容貌。这也让村居工作人员、保洁员很无奈。
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卫生设施,做好各自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清扫、抛撒、堆放各类垃圾、污水污油、粪便及其他污物的,一经发现将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张槎街道将制定长效机制对类似行为进行监管,同时继续扎实开展清洁大行动,努力为群众营造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的环境。希望市民能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养成垃圾不落地的良好生活习惯。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承办单位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佛山市注册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一年(含)以上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等机构。
2.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3.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具有开展相关项目要求的资源及经验。
二、申报要求
经组织专家评审,选取1个承办单位,项目预算费用最高不超过30万元。项目要求如下:
1.根据本年度主题制定相应大赛方案,包括赛事赛程、专家评审、活动特色、创新点、奖金设置、经费预算、预期效果及其他必要说明等;
2.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参赛项目的商业计划书进行评选,选出50强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25名);有能力的也可组织项目参赛。
3.对50强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稽查,并提供撰写商业计划书、制作路演PPT、全面展示项目优势等方面的赛前辅导;
4.举办大赛现场复赛,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组织参赛者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则采用线上),从50强项目中评选出大赛12强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6名);
5.举办大赛现场决赛,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组织参赛者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则采用线上),大赛12强项目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
6.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筹备策划赛事,主动对接媒体进行大赛全程宣传报道,并按2023年省创客广东的具体通知要求,积极推荐专家评审到省赛专家库,积极发动龙头企业参与赛事并发布创新需求,发动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参与赛事活动;
7.赛事结束后15天内,须按要求向我局提交总结验收材料。我局将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8.市将对承办单位配套不超过30万元(含大赛奖金约20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创客广东”佛山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接工作,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
2.项目基本信息表(系统生成);
3.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5.按申报要求撰写的大赛实施方案;
6.费用预算,主要用于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
7.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各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于7月4日前登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进行申报,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到各区。
各区审核汇总后于7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式报我局。
五、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省、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单位要做好存档备查和迎检准备。
附件: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刘健文、李颖妤,联系电话:8399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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