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张槎全方位筑牢防汛防线
受西江、北江上游来水加大影响,6月21日12时10分,张槎街道三防指挥部将防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部门各村(居)要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全面做好预警发布、巡堤查险、水利工程调度、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分析研判当前汛情,夯实防汛工作基础,6月22日下午,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街道三防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欧磊带队到佛山大堤张槎责任堤段一线部署指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叶伟荣陪同。实地查看了佛开高速桥底段、莲塘水闸至季华 桥段等重点堤段,强调,巡堤人员巡查时要按照巡堤查险“三清、三快、四到、五注意”的要求做好巡堤查险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坚决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控制、早排除。同时,做好对沿河钓鱼群众及时劝导的工作。
随后,指挥组一行前往小布窦、大白沙、莲塘水闸、海口水闸等防汛楼看望慰问一线值守人员并检查督导值班值守情况,鼓励大家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洪峰即将过境,一线防汛人员要继续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在巡堤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
防汛响应生效期间,张槎街道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巡堤防守,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筑起一道道安全防线。
“呜——呜——”
警铃声骤然响起
“紧急情况!紧急情况!”
“IPA槽起火,IPA(二甲基甲醇)发生泄漏,请求安排人员处置!”
随着火焰的蔓延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这并非火灾现场,而是一场有组织的环境应急安全演练
为迎接全国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的能力,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24日,张槎街道生态环境所联合佛山华国光学器材有限公司举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模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张槎街道办副主任卓鲁敏、张槎街道生态环境所、张槎街道应急办、华国光学器材相关部门100余名职工参与了此次演练。
上午8时30分,随着指挥长一声“令”下,环境应急演练启动。按照安全防护要求,参演人员第一时间管控现场,设立警戒区,组织义务消防员灭火。
事故处置过程中,一名义务消防员吸入浓烟需晕倒在地,同时,随着泄漏的扩散,如果处置不当,火势蔓延可能会引发爆炸、人员中毒及环境污染事故。为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指挥长立即启动一级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报119、应急办、生态环境所并知会周边企业。采取疏散人员、抢救伤员、消防砂围堵、污染拦截、环境检测等处置措施,成功控制住了IPA泄漏,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完成IPA泄漏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演练结束后,张槎街道办副主任卓鲁敏对演练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实际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与模拟演练仍存在很大区别,因此,为了应对现实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及风险,我们必须要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生命大于天,安全生产无小事。近年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张槎街道辖区的环境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下一步,张槎街道将继续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发展理念,指导辖区企业陆续开展环境保护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防”在未发之前、“抗”在第一时间、“救”在关键环节,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御战。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加装电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加装电梯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智能电气科技产业城加装电梯工程,包括电梯基础、钢结构部分、外立面装饰及其他工程等。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须在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并通过验收。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招标预算为人民币 582059.41 元,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 552956.44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5.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5.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起至2022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82160 联系人:邓工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2年06月29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07月07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2年07月20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村委会2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注: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积极配合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
5.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委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21908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传 真:0757-8213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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