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救助申请条件/佛山市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在治病期间或医疗终结(或出院)后9个月内提出医疗救助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的有效医疗费用收据(不含自费药),经保险机构理赔后,其自费金额超过规定金额(下称“自费起付申请金额”)的:
1、属于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三无”对象、低保对象、低保临界对象,自费起付申请金额为10000元,持有效证件可提出申请;
2、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临界标准,但不超过本区当年度低保标准5倍的本地居民,家庭货币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人均少于当年低保标准2倍,且自费起付申请金额为20000元。
3、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年度本区低保标准5倍的本地居民,且其医疗费用支出大于其家庭当年总收入,家庭货币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人均少于当年低保标准2倍,且自费起付申请金额为40000元。
(三)下列情况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1.家庭实物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家庭拥有住房2套或以上的(经鉴定为危房的除外);
(2)家庭拥有汽车的(拥有一辆经营性运输汽车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能提供原始有效医疗收据的;
(2)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有理赔的,或治安刑事案件有责任方负担医疗费的;
(3)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4)没有医疗价值的;
(5)在各医疗机构发生的非基本医疗费用(如特需门诊、高级病房、医学美容等);
(6)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等行为;
(7)存在不合理的投资、消费及经济纠纷等情况;
(8)通过社会各界捐款已获得有效救助的;
(9)违背慈善救助原则的其他情况。
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的申请
如发现属下居民(村民)患有佛府办[2002]127号文件规定的30种危重疾病时,可到佛山总工会申请“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并按下列要求协助申请人备齐有关材料,尽量避免病人多次往返。
1、佛府办[2002]127号文件规定范围的30种疾病:
肾透析、肾移植、骨髓移植、安装人工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心脏冠状动脉支架,心导管瓣膜球囊扩张术、心导冠状动脉成形术、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射频消融术、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严重的脊髓疾病引起的肢体瘫痪、恶性肿瘤住院治疗、长期昏迷的植物人、重度以上的烧伤、严重的持续发作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并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移植、肝透析、强直性脊椎炎、多器官损害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重度糖尿病、原发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颅脑损伤、重度脑梗塞昏迷、脑瘫、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格林巴利氏综合证)、多发性骨髓瘤等重危疾病。
2、申请该项救助时必须带备的资料:
①“特殊病种疾病救助申请表”可到本办公室领回填写。
②如实填写“佛山市特殊病种基本医疗求助申请表”内的申请人基本情况。“疾病诊断、治疗经过”栏到经治医院请主诊医师填写,并到医院区教科盖章。“单位或居委意见栏”,由居委会或单位详细填写申请人经济情况后,提出意见,签名盖章。
③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家庭户口薄、特困人员医疗照顾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失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带原件备查。
⑤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工作的到所在单位写证明,无工作的到所在居委会写证明)。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孙、媳、未婚女儿及共同生活的已婚女儿、女婿。
⑥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参保人员凭社保费用结算单、人保理赔的理赔单;非参保人员凭出院费用发票,并附费用明细清单。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已用发票原件报销总价费用的,应有村委会在发标影印件上证明实际报销的具体金额并盖上公章)。
⑦申请人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及领款手续的,应有书面“委托书”,并请居委会证明,带齐双方身份证,方能接受办理。
3、特殊病种疾病救助金的申请和发放以年度计算,每年救助上限不超过3万元,每年截止申请日期为当年年末的12月25日,截止日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转入下一年度计算。
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的申请
如发现属下居民(村民)患有佛府办[2002]127号文件规定的30种危重疾病时,可到佛山总工会申请“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并按下列要求协助申请人备齐有关材料,尽量避免病人多次往返。
1、佛府办[2002]127号文件规定范围的30种疾病:
肾透析、肾移植、骨髓移植、安装人工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心脏冠状动脉支架,心导管瓣膜球囊扩张术、心导冠状动脉成形术、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射频消融术、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严重的脊髓疾病引起的肢体瘫痪、恶性肿瘤住院治疗、长期昏迷的植物人、重度以上的烧伤、严重的持续发作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并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移植、肝透析、强直性脊椎炎、多器官损害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重度糖尿病、原发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颅脑损伤、重度脑梗塞昏迷、脑瘫、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格林巴利氏综合证)、多发性骨髓瘤等重危疾病。
2、申请该项救助时必须带备的资料:
①“特殊病种疾病救助申请表”可到本办公室领回填写。
②如实填写“佛山市特殊病种基本医疗求助申请表”内的申请人基本情况。“疾病诊断、治疗经过”栏到经治医院请主诊医师填写,并到医院区教科盖章。“单位或居委意见栏”,由居委会或单位详细填写申请人经济情况后,提出意见,签名盖章。
③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家庭户口薄、特困人员医疗照顾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失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带原件备查。
⑤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工作的到所在单位写证明,无工作的到所在居委会写证明)。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孙、媳、未婚女儿及共同生活的已婚女儿、女婿。
⑥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参保人员凭社保费用结算单、人保理赔的理赔单;非参保人员凭出院费用发票,并附费用明细清单。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已用发票原件报销总价费用的,应有村委会在发标影印件上证明实际报销的具体金额并盖上公章)。
⑦申请人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及领款手续的,应有书面“委托书”,并请居委会证明,带齐双方身份证,方能接受办理。
3、特殊病种疾病救助金的申请和发放以年度计算,每年救助上限不超过3万元,每年截止申请日期为当年年末的12月25日,截止日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转入下一年度计算。
申请条件:
1、长期异地居住超过180天的居民
2、退休人员
3、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
4、单位拟派驻市外180天的在职职工(注:回户籍所爱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不收180天限制)
申请流程:
有单位或参保人填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常驻(住)异地就医表》,携带从是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资料,想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居民身份参保人员:
1.户籍在一碟提供参保人本人异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不在异地的提供异地居住证或异地养老院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拟派驻市外180天的在职职工:
1.提供单位拟派驻异地工作超过(含)180天的证明
使用时限:
1.中途停保或跳槽换单位的:从旧单位不再为你参保次月停止享受
2.从单位参保转到在村居参保(或相反):自转换的次月停止享受
3.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长期有效
享受待遇:
在办理时选定的三甲市外医院里住院、看门诊、看门慢时,可以按照室内同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支付费用用。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1号
营业时间 :00:00-23:59
附近公交站点 :
市妇幼保健院(最近)、白燕公园站、澜石一路站、人民西(市妇幼保健院)站
可乘线路有 :
1、 市妇幼保健院途经线路 :110路;117路;119路;123路;124路;140路;160路;164b路;177路;k2路
2、白燕公园站途经线路 :102路;172路;175路;183路;旅游城巴5线
3、人民西(市妇幼保健院)站途经线路 :103路;104路;111路;122路;125路;126路;127路;130路;138路;175路;176路;177路;259路;g14路;佛山城巴禅城-均安线;佛山城巴禅城-顺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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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约指南
*预约须知:预约挂号请务必使用“佛山健康卡”,每天上午8:00开始接受网上预约
*咨询电话:0757-82969789
预约挂号是一项契约性服务,需医患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密切配合,才能更好的开展。
1、预约期限:可提前预约未来7天内专家的部分号,额满即止。
2、采用实名制,务必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有效移动电话、健康卡等。
3、一张健康卡只能预约同一班次同一专家的一个号。
4、预约报到
(1)网上、电话预约成功后,必须在就诊当天按预约时间段提前15分钟以上到挂号处确认、交费、取号,并提前10分钟到护士站报到候诊,未报到候诊者按过号处理。 例如:预约时间段为9:00~10:00,则需在8:45分到护士站报到。
(2)现场预约挂号已交费并取挂号票者,必须提前10分钟到候诊室候诊。 例如:预约时间段为9:00~10:00,则需在8:50分到护士站报到。
(3)产科门诊就诊者请您务必在预约就诊时间段内提前1个半小时到护士站报到,因就诊前要根据孕周做相关检查后才到医生处就诊。 例如:预约时间段为9:00~10:00,则需在8:00分到护士站报到。
(4)生殖中心因工作情况特殊,只能预约日期,不能确定具体的预约时间,就诊时由分诊护士安排。
(5)预约专家将尽量在预约时间段内为您诊治,但因医师处理病情的特殊性,如略有延迟,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6)所预约专家开诊时间临时有变,医院将及时与您联系,并另行约定就诊时间或推荐同等资历的其他专家为您服务。如遇突发情况,医院或许来不及与您联系,敬请谅解。
5、迟到的处理
预约成功并交费取挂号票,但到候诊室时间已超过预约就诊时间段。 如预约的时间是9:00-10:00,患者9:05分才到属于迟到,迟到未超过30分钟者由分诊护士视情况予以安排延后就诊。如果超过30分钟,则予以取消预约资格,现场排队候诊。
6、过号的处理
预约成功并交费取挂号票,但到候诊室时间已超过预约就诊时间段。 如预约的时间是9:00-10:00,患者10:05分才到属于过号。过号者取消预约资格,现场排队候诊。
7、如何取消预约?
如不能依时应约就诊,可提前一天16:00之前取消预约(当天不能取消); 否则将会自动列入黑名单系统,累计三次将会取消您的预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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