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使用须知/佛山居民办理其他电子港澳通行证指南
电子港澳通行证,佛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5月20日起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新版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可以继续使用。
1.电子港澳通行证延长至10年。
2.持电子通行证人员可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除首次过关)。
3.电子港澳通行证首次过香港关需要去柜台验证。
4.电子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采集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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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说明:电子港澳通行证,是一张如身份证一样大小的卡式证件。新版通行证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高安全性集成电路芯片,与电子普通护照相似,使用成熟的数字化防伪安全机制进行保护。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在办理环节,除了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相关的资格、条件,与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完全一致。
办理条件1、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短期培训、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暂住本市的华侨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办理电子港澳通行证的好处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基本特征
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签注: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与上述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佛山出入境证件办理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免登记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首次领取:10个工作日;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一次签注20元;二次签注40元。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地址: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电子版港澳通行证持证者在通关时,可以经自助通道刷卡并摁下指纹,即可自助通关,全程只需10秒钟左右。
可用自助查验通道
内地口岸边检机关对7周岁以上(含)、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均允许经自助通道通行。但对于从同时通航港澳的空港、海港口岸出境的,暂时无法提供自助通关服务;赴港澳旅游团队仍需按现行规定经由人工检查通道出境。
首次入境香港需人工批准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规定,16周岁以下人员不能使用香港自助查验通道(通常称为“e-道”),16周岁以上(含)、持用新申领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入境香港,仍须经人工查验,才能在该次入境后使用香港自助查验通道。
澳门治安警察局则规定,11周岁以下人员入境澳门不能使用自助通道。
指纹安全有保障
由于新版通行证要采取持证人的指纹信息,为保证指纹信息安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与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和澳门治安警察局、保安部队事务局签署了指纹信息应用合作文件,港澳相关单位承诺将不会存储证件中的指纹模板信息,不会将其用作口岸出入境查验之外的其他用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签注使用可查询
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向持证人提供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剩余次数的查询服务,并可为持证人打印提示条。港澳地区主管部门将在其总部及部分口岸(主要是海港码头口岸)设置自助咨询台,为持证人本人提供查询签注信息服务,相关信息通过计算机屏幕显示,不提供打印的提示条。
二维码读取签注信息
证件背面,还有一个二维码,供管理部门在必要情况下使用。例如,在口岸查验时,如证件芯片损坏,可以通过二维码来读取签证信息进行验放。
【通关】
旅游团仍由人工通道出境
内地口岸边检机关对7周岁以上(含)、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均允许经自助通道通行,但对于同时通航港澳的空港、海港口岸出境的,因系统无法判断持证人目的地以进行签注减次,暂时无法提供自助通关服务;赴港澳旅游团队仍需按现行规定经由人工检查通道出境。
香港入境事务处规定,16周岁以下人员不能使用香港自助查验通道。16周岁以上(含)、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入境香港的,须经由传统柜位办理入境手续,经人工检查获准入境,方可在入境后使用香港自助查验通道。
澳门治安警察局规定,11周岁以上人员不能使用澳门自助查验通道。
此外,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需事先授权。希望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申请人均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声明(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签署)。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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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
》》》佛山哪里可以办理电子港澳通行证
》》》佛山市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入口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申请须知
办理说明:广东省从5月20日起,启用了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市民凭电子通行证即可实现自助通关。在办理环节,除了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相关的资格、条件,与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完全一致。
办理条件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已满16周岁的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未满16周岁,本人提交申请的须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3、未满16周岁,监护人同意不采集指纹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办理电子港澳通行证的好处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基本特征
佛山旧版港澳通行证更换电子版的方法
办理材料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签注:
团队旅游: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个人旅游: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佛山出入境证件办理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免登记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签注需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一次签注20元;二次签注40元。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地址: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办理条件:
持有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剩余有效期在1年以上可再次申请签注。如果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1年,但在3个月以上,可申办3个月有效的个人旅游签注。
所需材料:
本人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即可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持港澳通行证、代办人身份证)
注:
1.未满16周岁的儿童办理个人旅游再次签注,可由监护人(父母)一方陪同或代办,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及陪同或代办监护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2.如果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单位出具意见,即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盖章签字,并勾选相应的签注选项。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大厅内机器办理:机器自助,按照机器的操作流程提示续签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港澳通行证二次签注为1个工作日;符合自助设备办理签注的立等可取
续签费用:一次签注15元,二次签注30元,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80元,一至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二至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签注240元。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
4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2.网上续签流程
①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网站网上申请平台:http://www.gdcrj.com/wsfwdt/wssq/
② 根据需要选择申请签注类型
③ 准确填写申请表。取证方式可选择邮政速递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注: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省内。
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申请人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签注。
3.支付宝续签
2017年2月21日起支付宝可支持国内109个城市,异地续签港澳通行证。
办事说明:电子港澳通行证,是一张如身份证一样大小的卡式证件。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及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证件号码、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等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港澳签注信息(同时以二维码方式供出入境管理部门使用)。
办理条件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1.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已满16周岁的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未满16周岁,本人提交申请的须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3)未满16周岁,监护人同意不采集指纹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探望亲属为配偶的可在网上申请。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基本特征
办理材料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签注: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其他
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
(3)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
(1)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
(1)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
(1)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
(1)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
(1)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佛山出入境证件办理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免登记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首次领取:10个工作日;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一次签注20元;不超过一年多次(含)签注100元。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地址: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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