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口漏登补录办理须知/公民更改姓名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服务名称
户口漏登补录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或整户人口管理资料信息在数据库漏登的
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收原件)
2、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原件)
3、属个人漏登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属整户漏登的,提供《户口簿》。《户口簿》遗失的提供户口底册复印件。(户口底册收复印件,《户口簿》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及依据
如需发放(换发)新户口簿,收取工本费10元。(粤价[1996]238号)
办理时限
50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补录手续时当场办结。
联系电话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公时间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关于改名问题有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
关于暂停办理户政业务的通告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我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将从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1月11日进行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调整升级和年度人口统计工作。在此期间,除死亡户口注销、领取身份证外,暂停办理其他公安户政窗口业务。由此给市民带来的不便,请市民谅解,并请市民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错开该时段,提早或延后办理户政业务。
佛山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12日
暂停办理户政业务时间
1、2014年12月12日开始停止办理户口迁移业务;
2、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1月15日停止办理一切户政业务(户口注销除外);
3、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1月11日停办身份证(领取身份证除外)。
点击下载: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
我国户口登记的户的分类是按户内居住人员组成情况来划分的。
家庭户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亲属关系;二是同居一处;三是共同起伙,一起生活。
集体户是按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同一单位共居一处立户的。
船舶户是以船舶为单位立户的。
户口办理不仅有迁入、迁出、注销等手续,还有立户、分户的办理。那么,佛山市是如何办理分户、立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办理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
办理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
3、个人《房产证》
4、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5、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佛山户口分户、立户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发放(换发)新户口簿,收取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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