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房产税征收的计算公式/佛山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须知
房产税的计算
(一) 从价计征的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X(1-30%)X1.2%
(二) 从租计征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12%(或4%)
审批条件
1、《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2、《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因主债权转让而转让,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提交材料细化如下:
(适用范围: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情形)
1、当事人(即主债权的转让人、受让人、抵押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校验身份证原件,收取复印件。法人需要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抵押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5、房地产权证书;
6、其他必要材料。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 (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房地产权登记服务大厅A24-A26号窗)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审批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审批时限自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审批收费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第三点、第四点
登记费: 住房:80元/件(套) 非住房:550元/件(宗)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明;
2、借款人的收入及还款能力证明;
3、拟抵押房产的房产证及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4、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5、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审批条件
1、《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2、《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具体登记审批事项
(一)、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细化如下: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抵押证明书或《房地产他项权证》;
3、注销抵押申请书;
4、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授权委托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注销,提交材料细化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购销合同);
2、抵押登记证明书;
3、注销登记申请书;
4、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授权委托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 (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房地产权登记服务大厅A24-A26号窗)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审批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审批收费
无。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第六点规定:“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什么是工业用房按揭贷款
银行小企业工业厂房按揭贷款,小企业工业厂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购买园区内工业厂房的小企业客户发放的,以其购买的工业厂房作为抵押,以借款人的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业务。
工业厂房是指在园区内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建设,由开发商建造,配套齐全,企业可直接入驻进行生产经营的场所。
贷款用途
主要满足小企业客户购买生产经营类用房的需求,缓解客户因一次性大额支出而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
办理对象
单户授信总额在3000万元(含)以下和资产规模5000万元(含)以下或年销售额8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客户。
贷款特点
1.按揭成数高。按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按揭成数,最高可至7成。
2.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结合企业的预期现金流、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长可达10年。
3.还款压力小。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按月或按季还本付息,还款压力小。
贷款优势
贷款期限长,企业能够在较长时期内将更多的自有资金能够投入至生产经营。
办理流程
(一)园区准入。农业银行按相关规定进行拟合作园区以及开发商准入。
(二)贷款申请。客户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及农业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
(三)业务审批。农业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
(四)合同签订。农业银行与客户签订合同文本、保证担保合同。
(五)贷款发放。
办理地点
所有分理处及各级营业部均可办理
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过程
交易核准、买卖转移登记
交易核准
即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备齐相关交易资料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的交易核准。
经审核,符合交易条件的,准予交易,由买卖双方到场办理交易结案手续。
买卖转移登记
即办理交易结案后,由当事人向地税部门申缴相关税费并取得已更名为买方名字的国土证后,再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