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2020禅城区公租房审核结果(第二批)
租赁管理
(一)经租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竣工验收后,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接纳统一管理。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租金收缴、维修养护以及房屋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公共租赁住房不予办理承租家庭的户籍迁入手续。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应加强对经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租赁合同。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人与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自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配租情况向所在辖区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备案。承租人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统一使用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提供的范本。各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对房屋租赁备案后应将备案资料报区国土城建水务局统一建档管理。
(三)租金标准。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发展规划统计局按照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制定租金标准,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租金标准每年调整公布一次。
(四)租期设定。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3年为一个租期。承租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先缴纳一个季度的租金,租期内按季度缴纳租金,承租家庭应于每季度起始月1至5日缴纳租金。租期届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续租,续期租金标准应当按照区政府公布的现行租金标准执行。
(五)租金收支。政府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全额缴入区级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企业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由企业自行管理。
1、租金的收缴。承租家庭应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向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人缴纳租金。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人应按规定编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明细表,报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备案。
2、租金的使用。租金收入应优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和维修、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人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依据租金标准、租金收缴情况及规定的支出范围,编制下一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和专项支出预算,报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备案。
第三批审核和通过169,不通过27
物业管理
(一)收费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同类服务等级或类别的下限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项目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承租家庭应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对缴纳困难的承租家庭可予以适当补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服务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公约。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各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以及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人应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正当的管理活动,听取和反映承租人的意见,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协调承租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2014年桂城街道公租房申请人员初审表序号申请人姓名其他共同申请人姓名与申请者关系户籍申请人数本地户籍外地户籍分配类型符合类型自有房产建筑面积(㎡)补面积(㎡)租住公房面积是否低保户分配房屋类型分配类型居委联系地址1 林柳婵本地1 1 0 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 22.50 否一房A平北桂城街道平北西河村石艮石岗14号2 李权初本地4 1 3 低收入家庭0 22.50 否二房一厅C平北桂城平洲平北六村大道43巷2号李少玲夫妻顺德李穗芯父女顺德经适房李智颖父子顺德3 叶翠霞本地2 2 0 低收入家庭廉租房0 30.00 否一房一厅B平北桂城街道平洲平北六村西边街七巷7号麦乐谦母女本地4 陈燕珍本地3 3 0 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 45.00 否二房一厅C平北平东江表上街石狮街1号李炜基母子李嘉琪母女5 高巧云本地3 2 1 低收入家庭经适房0 30.00 否二房一厅C平北平北六村古松街2号吴垂平夫妻潮州吴嘉浠母女本地6 叶秋连本地2 2 0 低收入家庭经适房29 1.00 否一房A夏东平洲夏东五房1号梁镁瑶母女7 梁炜欣本地2 2 0 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 30.00 否一房一厅B中区南海桂城平洲中区新填地西街94号梁少萍母女8 罗莹莲本地3 2 1 低收入家庭经适0 30.00 否二房一厅C平东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泮塘下街村淡跟二巷8号刘桂林夫妻外地刘家怡母女本地9 江建芳本地4 4 0 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 60.00 否二房一厅C平西佛山南海平洲根头大街二巷4号周燕意母女本地周燕君母女本地周晓燊母子本地10 陈国章本地2 1 1 低收入家庭经适0 22.50 否一房A桂一桂城东二中心村B区钱碧西夫妻外地11 陈燕芳本地2 2 0 低收入家庭廉租0 30.00 否一房一厅B平西平西聚龙村北二力道口巷1号叶静雯母女本地12 唐燕芬本地3 3 0 低收入经适0 45.00 否二房一厅C平西南海桂城平洲平西格涌村西大街七巷2号何钜培夫妻本地何锦玲母女本地13 陈伟娟本地2 2 0 低收入家庭经适0 30.00 否一房一厅B桂二南海区桂城玉兰村大街7号4栋402欧阳文俊母子本地14 邵肖玲本地2 2 0 低收入家庭廉租0 30.00 否一房一厅B凤鸣桂城街道平洲三山奕东后街坊76号禢巨佳母子本地15 刘树佳本地1 1 0 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 22.50 否一房A平北平洲夏西荣丰园洒院16 陈月荷本地3 3 0 低收入经适0 45.00 否二房一厅C平北桂城平西河村石艮大街一巷16号林敏莹母女本地林志源母子本地17 陈瑞娴本地4 2 2 低收入廉租0 30.00 否二房一厅C雷岗南海桂城北约第四住宅区166号陈志新夫妻外地陈柏毅母子本地胡如其他外地18 郭剑光本地3 3 0 中收入中收入家庭0 45.00 否二房一厅C桂雅桂城南五路金华居202蔡丽英夫妻本地郭启宇父子本地19 梁青本地2 2 低收入家庭经适0 30.00 否一房一厅B灯湖新明二路一生伴大厦B座5楼李立母子外地20 冯玉影本地3 3 0 低收入家庭经适0 45.00 否二房一厅C平北平洲太平四巷十四号邓有强夫妻本地梁旭明母子本地21 杨杏结本地2 2 0 低收入家庭廉租0 30.00 否一房一厅B大德平北西河长林二街24号莫坤玲母女外地22 朱明枝本地2 2 0 低收入家庭廉租0 30.00 否一房一厅B雷岗桂城东约由义巷20号曾绮琪母女本地23 易则芬本地1 1 0 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 22.50 否一房A江滨平洲路秀街四巷2号24 姜玉冰本地1 1 0 低收入家庭廉租(底保)0 22.50 是一房A平北平洲平北西河上沃二巷11号25 黄伟良本地4 1 3 低收入家庭经适0 22.50 否二房一厅C桂雅平洲夏南一环溪村忠和巷8号杨凤爱夫妻外地黄锦辉父子外地黄绮莹父女外地26 马维英本地1 1 0 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 22.50 否一房A桂雅海四路8号2栋80127 梁叶枝本地220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30.00 否一房一厅B平西南海华西兴仁陈晓楠母子本地28罗碧欢本地211中收入家庭中收入23.780.00 否一房C叠北南海桂城叠北庆云村384号黎汝广夫妻外地29梁丽霞本地110中收入家庭中收入022.50 否一房C平西佛山市简氏依立电器有限公司30冯伟本地211低收入家庭经适022.50 否一房C叠北桂城街道叠北新区7号邓坤梅夫妻外地31 叶秀金本地2 2 0 公租房公租房0 0 一房一厅B平南桂城平南顺利村顺一大道12号郭民生母子本地
1、在保障对象租赁期满前向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续约申请时,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居委会要对申请人的入住资格重新核定。对经审核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必须限期搬出,期限为3个月。
2、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个人)的收入、人口、住房、工作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入住家庭(人员)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限定在3个月内搬出。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调离我区或工作发生变动时,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限定在3个月内搬出。
3、申请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向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终止租赁合同,并在3个月内搬出。
(一)在佛山市购房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住房的;
(二)家庭收入或资产超过规定标准的;
(三)人事关系调离南海区的;
(四)出现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其他情形的。
4、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而应当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5、限定搬出期限届满后,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确有困难在限定期限内搬出的,经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可暂不搬出,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价的1—2倍交纳租金。
6、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申请退出住房保障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与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协议》;
(三)退出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结清租金、水、电、煤气、电视、电信、物业管理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退出情况。
说 明 事 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涉外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等。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单位性质
□企业 □事业 □国家机关
人员类别
□在编 □合同 □退休 □其他
收入情况
工薪收入 元/月
退休工资 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 是(所分配住房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否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