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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能源汽车(辨识+牌照区别)/佛山高明城区货车通行证申领办法

时间:2020-09-24     人气:1727     来源:     作者:
概述:  哪些车是新能源车?  ●国产的新能源汽车: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需标注为新能源汽车,否则不予核发新能源号牌  ● 进口新能源汽车:需审查《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未......

  哪些车是新能源车?

  ●国产的新能源汽车: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需标注为新能源汽车,否则不予核发新能源号牌

  ● 进口新能源汽车:需审查《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未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不予核发新能源号牌

  ●2016年12月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要符合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3类新能源汽车的结构特征,国产汽车还要符合《公告》要求,否则不予核发新能源号牌。

  新能源号牌有啥不一样?

  与传统的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号牌有怎样的区别呢?

  1、新号牌寓意“绿色环保”, 号码升至6位

  新能源汽车号牌体现“绿色环保”寓意,以绿色为主色调,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号码增加了1位(由5位升为6位)。

  2、增设专用标志

  与现有的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号牌增加专用标志,标志整体以绿色为底色,寓意电动、新能源,绿色圆圈中右侧为电插头图案,左侧彩色部分与英文字母“E”(electric电)相似。

  3、增设编码规则

  新能源汽车号牌按照不同车辆类型实行分段编码规则管理,编码规则为省份简称(1位汉字)+发牌机关代号(1位字母)+ 序号(6位)。

  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第一位先启用字母为D或F,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也先启用D或F字母,排在第六位,以此识别为何种新能源车型。

  如,佛山市一辆小型纯电动汽车号牌可编排为“粤ED12345”,大型纯电动汽车号牌可编排为“粤E12345D”。

  为了提高防伪性能,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还使用了二维条码、防伪底纹暗记、激光图案等防伪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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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一)初次申请通行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确须在禁行时段内,用于城市防灾、医疗、环卫运输、市政建设、维护、生产急需等货车;

  2、在行驶证的有效期内;

  3、车辆年检合格;

  4、按规定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

  5、已办理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

  (二)再次申请通行证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在上次使用期限内没有2宗以上(含2宗)在禁限区域内的交通违法记录。

  (三)禁止非佛山籍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在荷城街道中心区内行驶。

  二、申请、发证

  (一)申领单位或个人,按照下列规定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1、在荷城街道中心区范围内(不含高明大道、沿江路、中山路)行驶的,应当向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请。

  (二)申请通行证,需填写《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心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3、生产运输合约及复印件。

  4、《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三)办证部门对资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发回受理回执。

  (四)办证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办证人员领取通行证;对不符合条件,办证部门应当通知办证人员,并说明原因。

  (五)流程

  到高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领取《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心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连同相关资料在大队办证点提出申请→受理人员核对资料→发回受理回执→办证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员审批情况→办证人员持受理回执和行驶证领取通行证。

  三、通行证按统一样式由办证部门印制,申请、办理通行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使用

  (一)使用范围

  荷城中心城区(不包括:高明大道、中山路、沿江路),实施禁限货车通行的区域,其中文明路、文昌路、东华路、文华路和沧江路为严管路段,此证使用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二)通行规定

  按批准的时段、路线(或区域)通行。

  五、收缴、撤销

  交警部门对持有通行证的货车进行监管,发现在通行证有效期内,有2宗以上(含2宗)在禁限区域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可收缴通行证,24小时内上交大队,大队在24小时内将收缴信息传送给始发通行证的部门,由始发通行证的部门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撤销其通行资格,以后不再予以办理。

  六、处罚

  (一)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区域或时段通行的,执勤民警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中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在通行证上记载违法情况。处理完后,执勤民警应指引驾驶人选择最近的路线立即驶离禁限区域。

  (二)对使用伪造通行证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为方便执勤民警查验通行证的真伪,我大队建立通行证查询机制,以便执勤民警能及时查询本大队所发放通行证的真伪;大队在发放通行证的当天,通过公安网将发放情况报送给分局110指挥调度室,以便执勤民警查询通行证的真伪。

  七、办理地址及电话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提出申请办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443号,咨询电话:8882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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