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佛山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办理条件: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提交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注: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从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理地点: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
《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附: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如下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
》》顺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参保材料
职工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职工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申办工伤保险登记证》
《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劳务用工合同
上年度财务年报、单位职工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张
1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蓬莱路1号
2
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金沙大道
3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保健路3号
4
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宝林路健民街3号
5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环市南路2号
6
佛山市顺德区东华骨伤科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云良路9号
7
佛山市顺德区桂洲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狮山路4号
8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新容奇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北97号
9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沿江中路2号
10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城路城南1号
11
佛山市顺德区和平创伤外科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羊大路熹涌路段
12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东一路2号
13
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碧桂园
14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安宁路2号
15
佛山市顺德区庄头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太平路49号
16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39号
17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中路A163号
18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百安路7号
19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雁园段南侧
20
佛山市顺德区聚龙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龙山陈涌汇龙路
21
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红岗路62号
22
广东同江医院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东延线
》》》相关信息《《《
工伤
佛山工伤认定办法
佛山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佛山工伤保险待遇
佛山市工伤行业风险分类表
佛山工伤赔偿标准
佛山工伤鉴定标准
佛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佛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佛山工伤保险争议申诉与仲裁
佛山工伤待遇项目及标准简明表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
办理条件
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工伤保险的信息,请点击【佛山工伤保险专题】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具备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历史合并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参保人在市内多地参保缴费,有多个社会保险编号且不能同时处于参保状态的。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各编号的姓名、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一致
2)各编号的“起止时间”的视同年限与实际缴费记录没有重复
3)本人提出申请的
4)参保人在市内多地参保缴费,有多个社会保险编号
二、申请材料
表1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历史合并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个人工作档案
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
如实填写,收原件
1
0
纸质
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0
1
纸质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1、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复印社会保障卡;提供存折的,复印存折首页;提供银行借记卡的,提供有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资料单2、有重复缴费年限的须提供
0
1
纸质
三、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历史合并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历史合并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历史合并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历史合并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表1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历史合并的审批时限目录
法定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
19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为方便群众,将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19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4室
0757-82981146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具备出具参保证明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参保证明:
1、参保单位申请开具单位参保情况证明的;
2、本人申请开具相关参保情况证明的;
3、公、检、法等部门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
4、律师事务所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委托单位和委托人参保情况证明的;
5、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证明;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职工本人申请迁入城镇户籍、职称评定、购房贷款或因劳动纠纷需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参保情况证明的。
2)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证明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考生父母社保年限需要资格审核的。
4)参保单位在办理企业上市、各类证件或年审、申请各类、优惠政策、推荐先进、工程招标、资质证明、企业备案等各项业务时,需提供全部或部分人员参保情况证明的。
5)公、检、法等部门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
二、申请材料
表1 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证明,应提供: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收原件
1
0
纸质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有具体明确的公正事项,收原件
1
0
纸质
本人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0
2
纸质
表2 参保单位开具参保证明,应提供: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收原件
1
0
纸质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0
1
纸质
表3 参保人自助打印参保证明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
凭原件自助打印参保证明
0
0
纸质
表4 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应提供: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收原件
1
0
纸质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0
1
纸质
表5 公检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具单位或参保人的参保证明,应提供: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单位介绍信
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收原件
1
0
纸质
《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收原件
1
0
纸质
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工作证)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0
1
纸质
表6 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参保证明,应提供: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收原件
1
0
纸质
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委托书
有明确的委托事项及本人签名,收原件
1
0
纸质
单位介绍信
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收原件
1
0
纸质
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0
2
纸质
三、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出具参保证明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出具参保证明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出具参保证明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出具参保证明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表1 出具参保证明的审批时限目录
法定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各级社会保险机构业务受理部门在受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
承诺办理时限
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为方便群众,该事项调整为即办事项。
五、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4室
0757-82981146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