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作业须先获许可!佛山拟出台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法
今日,记者从佛山市政府网最新获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即将出台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法》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实施条件、建设和运营安全,并划定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的范围。作业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活动的,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保护方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办理施工行政许可手续。
这些区域均为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指本市境内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有轨电车等,由国家和省投资管理的铁路及城际轨道交通除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包括路基、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车辆段及控制中心、停车场、车辆、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安全设施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其他相关设施。
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分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其中,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设立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其范围包括: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二)车辆段、停车场、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的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控制中心、变电站、集中供冷站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
(四)城市轨道交通过江隧道(轨道中心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
(五)已经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线路或已经批准的建设规划线路,线路(轨道中心线)两侧60米范围内。
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车辆段、停车场、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的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二)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外边线外侧3米内。
这些作业活动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活动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许可时,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将包括施工设计方案等材料书面征求意见后,依法办理施工行政许可手续: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二)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钻探、灌浆、喷锚、地下顶进作业;
(三)敷设或者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
(四)取土、采石、采砂、疏浚河道;
(五)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构)筑物载荷的活动;
(六)电焊、气焊和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
(七)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以上书面材料涉及规划线路的报市轨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征求意见,涉及在建线路的报建设单位征求意见,涉及运营线路的报运营单位征求意见。另外,上述所列活动不需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作业单位也应当在施工前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意见,其中轨道交通工程在建的,书面报送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轨道交通工程交付运营(含试运营)的,书面报送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作业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上述所列活动的,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保护方案,涉及规划线路的报市轨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查,涉及在建线路的报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审查,涉及运营线路的报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实施作业,同时作业单位须按照备案的保护方案实施保护。
周边物业接入城市轨道交通须这么做
周边物业要接入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应该怎么做?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周边物业需接入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技术要求,原则上由物业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负责实施相关工程并承担相应费用,实施前应与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接口的使用权、产权归属及维管问题需在协议中明确,接口的开通须经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审批同意,并服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另外,周边物业需预留接入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技术要求,原则上由物业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向市轨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申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相关区段线站位研究,研究成果经市轨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实施预留,并承担相应费用,后续与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再行签订相关协议。需要预留地铁车站出入口或连接通道的接口部分,纳入竣工验收环节。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行政许可后,按照其许可的事项内容和应按照“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开展执法管理工作。作业项目的施工导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既有结构损坏等影响列车运营或者可能危及列车运营安全的事故,或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在建线路既有结构损坏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事件,应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事故调查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月10日,佛山(高明)万洋众创城正式动工建设。该项目位于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工业园,首期总投资约40亿元,主要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平台。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引进100家以上中小企业,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可达20亿元,年缴纳税收约1.2亿元。
万洋众创城由万洋集团投资建设,该集团是一家制造业聚集平台运营商和中小企业服务商,在规划设计、土地集约利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发展等领域,为区域制造业产业的集聚升级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解决方案。
作为佛山市重点项目,万洋众创城9月24日成功拍地,成交面积486亩,通过高明区“拿地即动工”政策,项目仅用6个工作日便领取了“施工通知单”,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实现了拿地即动工。这得益于高明区“拿地即动工”改革试点的进一步深化,通过深化企业依法承诺、部门容缺受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设计和“边审边批”“先建后验”新模式,产业项目落地过程中报建材料多、办理环节多、审批耗时长等“痛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省市区重点项目实现快速落地。
高明区区长梁耀斌表示,2020年高明区谋划实施了108个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28.68亿元,前三季度已完成投资121.83亿元,占年度投资任务的94.68%,超时间节点进度19.68个百分点,环比增长16.65%。
接下来,高明区将继续全面实施“拿地即动工”改革,强化项目第一、服务第一理念,着力营造有利于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建成见效的良好环境。同时,高明将做好重点项目谋划,抢抓“两新一重”建设政策窗口期,用好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重大民生建设项目以及新基建、新型城镇化项目。
佛山市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市内迁移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收原件)
2、手续完备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表在申请人提出入户申请时提交)。(收原件)
3、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本证明在申请人已被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批准入户,并持迁出地公安户政部门出具的《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时提供)。(均收原件)
4、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且《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
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婚子女随迁且《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户的
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证明收原件,集体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新立户的
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佛山市市内购房迁移办理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
2.已办理房产证
注: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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