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市内迁移办理材料/佛山市市内购房迁移办理条件
佛山市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市内迁移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收原件)
2、手续完备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表在申请人提出入户申请时提交)。(收原件)
3、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本证明在申请人已被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批准入户,并持迁出地公安户政部门出具的《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时提供)。(均收原件)
4、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且《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
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婚子女随迁且《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户的
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证明收原件,集体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新立户的
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佛山市市内购房迁移办理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和自建房)
2.已办理房产证
注: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连日来的晴燥天气还将维持,市民要注意防火防燥防晒。佛山市气象台10月9日预报,未来3天,我市多云天气为主,早晚清凉,最高气温逐日小幅回升。预计10月13日~14日有中到大雨,最高气温降至24℃,10月15日起雨势减弱。
“近日来,佛山的平均气温均在22℃以上,目前未达到入秋标准。”佛山市气象台值班工程师何秋蕊表示,气象学上对入秋标准有严格的界定,首先,当某地5日滑动平均气温连续5天小于22℃,则达到入秋标准(5日滑动气温平均值是指当天平均气温和前4天的平均气温再取平均值所得),其中,满足上述条件下第一个日平均气温低于22℃的日期为入秋日。
未来一段时间影响我市天气的将是冷空气和热带系统。据中央气象台10月9日发布的中期天气预报,未来10天,冷空气活动较频繁,我国大部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1℃~3℃; 西北太平洋或南海将有1~2个台风生成,将给南海海域及华南沿海地区带来风雨影响。其中,10月12日~15日,受南海热带扰动影响,华南等地有强降雨,南海及华南沿海有6~8级大风,阵风9~10级。
在热带系统的风雨上岸前,未来3天,我市维持干晴天气,早晚清凉、中午回暖,市民要注意适时保暖。目前,全市五区高挂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市民需注意补水以及家居用电用火安全。
市气象台10月9日预报,10月10日至12日冷空气有所减弱,佛山多云为主,早晚最低气温22℃~23℃,最高气温逐日缓慢回升,12日最高气温升至29℃。10月13日~14日受冷空气和强盛的东南气流影响,我市有中到大雨,气温分别逐日降至21℃~26℃、20℃~24℃。10月15日至16日冷空气补充,阴间多云,有小雨,最高气温分别回升至25℃、26℃。
佛山市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市内迁移办理条件
1、经市(区)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招聘、调动的,其本人可申请迁移;
2、由市(区)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以上的高中级专门人才,以及经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调动(交流)具有技师以上技术资格的,可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迁移。
停办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1月26日
重要通知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南海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将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6日开展人口信息资料统计整理工作。
在此期间,除居民身份证、死亡注销及人口信息查询业务外,暂停办理其他户政业务。
由此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请市民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错开该时段,提早或延后办理户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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