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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荷城三洲水系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09     人气:87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三洲水系治理工程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荷办投审〔2021〕8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三洲水系治理工程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荷办投审〔2021〕8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财政统筹解决 。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三洲水系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1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54985.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4200.10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即:区域城市更新一期工程,区域基建配套工程。


(1)区域城市更新一期工程: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驳岸治理工程、绿化提升工程、照明工程、配套小品建筑工程等。


(2)区域基建配套工程:含三洲大桥桥梁工程、支路一道路工程、市政桥梁提升工程、市政管线改造工程等。


2.3 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初步设计须通过设计专题评审。


(2)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并协助招标人向各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566000.00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三洲水系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服务,包括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和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相关需求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包括测量、工程勘察、景观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内容的初步设计评审修编(含概算编制)、后续相关招标配合服务以及按招标人要求配合提交各项报审资料,配合进行论证工作,参与地质验收和竣工验收,与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工作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8566000.00元。


(2)招标控制价为:¥8566000.00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服务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标准: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勘察和设计资质:


4.2.1.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1.2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牵头人选派)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或道路专业或桥梁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4对投标人拟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4.5.5 对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5.6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7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07 月 0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07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07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正路


联系人:胡凯峰


邮  编:528500


电  话:0757-882318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C座三层


联系人:袁立恒


邮  编:528500


电  话:0757-88889912


电子邮件:34857072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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