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镇麦村村文化广场提升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杏坛镇麦村村文化广场提升改造工程(二次)已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麦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村居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本项目主要为杏坛镇麦村村文化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1)园建部分:广场部分:包括原有栏杆、人行道挑板梁柱、树池、花基、路灯、花岗岩地面拆除,土方开挖及回填、树池砌筑、花池砌筑、路基砌筑、不锈钢宣传栏,卫生间修缮、舞台地面、侧面、钢结构顶棚及立面装饰修缮等,成品石台凳、石凳、成品运动器材、成品儿童游乐设施等安装等。其中,加铺新建广场地面铺贴面积约3619.64平方米。道路部分:加铺新建沥青路面铺装面积约3379.75平方米;混凝土路面铺装面积约92.48平方米;加铺新建人行道路面铺装面积约1308.1平方米;新建现浇平石、花岗岩侧石;新建不锈钢宣传栏;新建花基;加铺新建步级;新建混凝土仿木栏杆;新建路面标线、箭头等。景墙部分:拆除修复地面和人行道,新建景墙和河岸栏板。
2)排水部分:拆除修复地面和人行道,新建II级混凝土雨水管共882.47米,最大管径DN800;新建φ1000圆形砖砌检查井24座,φ1250圆形砖砌检查井2座,φ1500圆形砖砌检查井1座,雨水口等。
3)绿化部分:砍伐乔木,绿地整理,回填种植土,种植乔木、灌木、地被等
4)安装部分:消防部分:消火栓、阀门、水表、倒流防止器、喷头安装,给水管敷设,阀门井、水表井制作,土方挖填等;卫生间给排水部分:给排水管敷设,卫生器具安装,土方挖填等;照明电气部分:路灯拆除,配电箱安装,路灯安装,配线配管敷设,手孔井制作,接地装置安装,路面拆除修复、土方挖填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670756.7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麦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邮 编: 528325
联 系 人: 吴小姐
电 话: 0757-2768645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卢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358831025@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项目概况
高明区碧道沿线堵点连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1714
项目名称:高明区碧道沿线堵点连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5,541.4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碧道沿线堵点连通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45,541.4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 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碧道沿线堵点连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碧道沿线堵点连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
联系方式:0757-8898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 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3622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362219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98.1425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2022-2023年度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采购内容1:2022-2023年度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2022-2023年度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00。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00。
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7月8日9时00分到2022年7月15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 其他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0757-83033765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联 系 人: 曹小姐
电 话:0757-83205203-309
电子邮箱:clfs07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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