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街)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申报本项目,并于7月22日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包括光盘、U盘等电子版材料)到我局外资科。
附件: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zip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生82346280 綦小姐82281466)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2号)等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许贺伟同志拟录用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专业技术岗位雇员,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个人和单位均可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一旦发现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2-13楼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341330
附件:2022年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公开招录专业技术岗位雇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表.xl
禅城出台《关于推动低效产业用地改造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禅城区出台《关于推动低效产业用地改造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也是自今年4月,佛山市政府印发《关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全市率先出台的区级工作措施。
对于寸土寸金的禅城来说,推动低效产业用地改造升级,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重要途径。《措施》亮出多项举措,解决禅城区产业用地碎片化、土地利用低效等问题,转变土地粗放低效利用方式,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禅城发挥中心城区的优势
当前,禅城正全力打造创新中心强核,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创业之城,塑造市中心产业能级新形态。然而,禅城现在所面临的土地空间相对紧张且土地开发强度高的现状,盘活低效产业用地成为城市空间拓展、功能品质完善、禅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在此背景下,禅城区出台系列措施,系统开展低效产业用地盘活整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导,优先发展新产业等,这些政策的出台都是为了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措施》是低效产业用地盘活整治工作纲领性文件,需细化执行的条款由相关负责单位制定操作细则。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制定政策和推进示范项目实施,将有效强化产业用地保障和调控,聚焦盘活存量产业用地,转变土地粗放低效利用方式,建立产业招商协同高效用地机制,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助力禅城发挥中心城区的资源价值潜力和优势,为城市注入新动能,助推禅城高质量发展。
五个部分18项措施盘活用地
《措施》由加强规划、谋划产业空间布局,强化产业用地保障和调控,激发产业用地利用模式转变,提升产业载体发展水平,建立保障体制机制五个部分,共18条措施组成,涉及产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各个方面。
在加强规划、谋划产业空间布局方面,《措施》明确要构建“3+2”的产业空间体系,划定工业集聚区,编制“一区一策”方案。深化“2+2+2”产业集群发展目标,明确产业发展方向。要全面摸清低效产业用地底图底数,识别低效产业用地改造升级重点空间,建立产业用地提升工作底图,制定产业用地提升项目库,推动示范项目实施。
在强化产业用地保障和调控方面,《措施》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一方面要加大工业用地储备,提高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要引导集体工业用地“集转国”,强化集体用地入市管控,逐步增强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
为了激发产业用地利用模式转变,《措施》提出若干探索,以促进土地连片改造及高效利用,如鼓励产权转移归并;探索连片土地整备试点政策,实现多主体意愿整合、多项目利益平衡、多地块统筹开发;探索集体土地征改并用连片征收模式;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等。
在提升产业载体发展水平方面,《措施》提出多种存量产业载体的盘活方式,优化土地及建筑利用效率的同时,要求对存量闲置和低效产业用地通过政策制定、推行试点等方式加大腾退盘活力度。建立产业载体的准入和产业评价机制。提出细化产业载体的产业导入要求及效率评价指标,编制全区产业招商地图强化产业载体供需对接。
《措施》还明确在产业地块供应前应签订产业项目开发监管协议,并建立供后考核评价机制,以此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及强化产业用地供后监管。
《措施》还在工作队伍、财政、审批机制、打击违法用地等多方面建立保障体制机制,保障上述措施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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