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养老设施提标扩面一期项目(老年公寓)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养老设施提标扩面一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统计局以2112-440605-04-01-914386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桃苑大健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南海区养老设施提标扩面一期项目(老年公寓)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状元路1号福利中心。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通过现有院区地块内进行改扩建,其中第二阶段为新建老年公寓。老年公寓建筑面积约2.841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834.7万元。
2.3 工期:项目总工期18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总工期为45日历天,且基坑工程及桩基础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在中标通知书颁发后15日历天内完成,且桩基础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审图备案)。中标人须在总工期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计、施工工作并竣工联合验收合格。项目总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竣工联合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详细的设计施工组织计划提交给招标人确认,设计及施工关键节点工期目标必须在设计施工组织计划中明确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2.4本项目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 80%,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 99%。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南海区养老设施提标扩面一期项目(老年公寓)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5.1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
2.5.1.1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施工图设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局部装饰工程装配式设计等专项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亮化工程、发电机房、直饮水系统、中水系统、雨水储存及回收系统、抗震支架、会议室音响系统等深化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工艺、建筑、结构、电气(含高压部分)、给排水(排水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幕墙门窗(幕墙需达到详细施工深度)、电梯、节能、室内外装修、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热水系统、信息化(含智能化、光纤到户及有线电视)、通信工程、充电桩、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标语(含车位划线)、围墙、门卫、土石方平衡(含三通一平图)等专业设计,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绿化)、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具体以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5.1.2中标人还应完成如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设计费费率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在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施工图设计、规划、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规费由招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需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
③中标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工作,绿色建筑设计应达到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
④中标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家具布置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重大变更专家评审(如需)、消防专家评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如设计变更)、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设计验收工作;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中标人承担,不另行计量支付。
2.5.2 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设计范围内所有各专业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承包方式:以固定设计费合同费率及固定建安工程费合同费率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固定费率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申报并获得国家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广东省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中的公共建筑二星B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2.7.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经发包人书面通知,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获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则奖励承包人最高100万元。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4.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7.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8.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8.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8.4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兼任。
4.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9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至少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10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除另有说明外)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要求提供)
4.11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4.1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1.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1.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1.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1.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1.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2对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亿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znjj/)、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东桃苑大健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科路6号粤港金融科技园1座1301
联系人:朱筠萱
电话:0757-8633293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6号圆方广场(桂城员工村)综合楼五层
联系人:陈仲琼
电话:0757-81018847
电子邮件:gdzzxmgl@126.com
1.招标条件
110kV洲河甲、乙线#25至河口站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西投审[2022]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110kV洲河甲、乙线#25至河口站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三政数核[2022]2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10kV洲河甲、乙线#25至河口站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大塱山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110kV洲河甲、乙线#25至河口站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新建双回 110kV 电缆线路 2×1.3km,电缆采用 1200mm²截面铜芯电力电缆;新建 1 基 110kV 双回耐张塔;配套建设相应电缆终端场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7666775.55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157291.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1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8月5日 9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8月5日 9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757-876189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楼701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谢先生、傅小姐
电 话:13798664400
电子邮件:gdty2021@126.com
受广东杏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对以下物业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物业的基本信息
出租物业地址 |
出租的用地面积(㎡) |
出租的建筑面积(㎡) |
出租 用途 |
出租 期限 |
竞投底价 (元/月) |
竞投加价幅度 (元) |
备注 |
齐龙路9号之7 |
73.06 |
255.94 |
商服 |
2022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1600元/月(第四年开始每年递增5%) |
100 |
—— |
二、公告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8:30起至2022年7月29日下午17:30,共9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办公大楼五楼(资产交易管理科)。
四、报名并领取招租文件时请带备:
(1)企业法人报名的,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如受委托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其他组织报名的,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如受委托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自然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五、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但至招租公告发布时欠招租人租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竞投资格)。
六、招租方式:本次招租采用举牌竞投的形式进行,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竞投会议签到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2日上午9:55 (星期二),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招标大厅(即杏坛镇政府后侧维稳大楼二楼);竞投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0:15(星期二 )。
八、竞投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竞投人必须在每个物业招租的竞投会议开始前,向招租人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竞投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见《保证金托管业务操作指引》)。非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明确不能竞得后10日内办理退还;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得人与招租人签订合同且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携带本项目合同原件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办理合同备案后30日内办理退还。
九、联系方式
1、招租人:广东杏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交通中心四楼办公室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818605
2、监督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5楼财政办公室(资产交易管理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129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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