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学生就业手续及时办,求职陷阱需防范!
高校毕业生
哪些就业手续易忽视?
需要及时办?
哪些求职陷阱需防范?
这份小贴士快收好!
1、关于就业手续办理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
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并记得查询档案转递去向。
如果转换工作,需要及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避免断保。
离校时没有落实工作
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原户籍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
高校毕业生档案不能个人保管、自带转递。由高校寄往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待机构接收档案后前往办理存档。
2、关于求职陷阱防范
高校毕业生求职中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
可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诚信规范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
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
温馨提示
如遇到上述求职陷阱,请立即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2022年第二季度南海区丹灶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公示
2022年第二季度南海区丹灶镇新市民积分入户积分汇总工作已完成,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和《关于按季分配南海区2022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的通知》规定,该季度丹灶镇入户指标数为35个。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南海区丹灶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予以公示,市民可关注“南海丹灶”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向丹灶镇积分办提出,经受理核实确属错漏的将予以更正并通告。申请人逾期没有对积分入户分数提出查询复核申请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积分分数无异议。逾期查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413606)
附件:2022年第二季度南海区丹灶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
丹灶镇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附件:2022年第二季度南海区丹灶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
有需要申请大学新生资助的学子
注意看这里!
2022年禅城区户籍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开始啦!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佛山教育〔2022〕6号)文件,现就禅城区户籍大学新生办理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安排如下↓ ↓
一、申请对象
具有禅城区户籍,2022年被广东省外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大学一年级本专科新生。
二、认定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2022级本专科新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1资助项目
资助项目名称: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为一次性资助,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同时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其他专项资助。
2资助标准
考入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一年级新生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考入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一年级新生,请在学校报到注册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具体请向学生被录取的高校咨询。
四、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清单
考入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一年级新生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于现场核对后立即归还申请人):
户口簿。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学生本人身份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东省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外高校)》、本学年学费通知单。
学生录取报到注册情况。学生本人到校注册后通过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将学籍验证报告的“在线验证码”报送禅城区教育局指定邮箱。
学生(或监护人)资助资金收款任意银行存折(卡)。
五、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一年级新生直接向禅城区教育局提交申请。
禅城区教育局地址: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0楼1014之二室
咨询电话:82098593、82341150
六、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七、特别说明
对申请但未获得资助的学生,区教育局将会及时告知原因。
区教育局根据提交的材料结合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区教育局将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学生(监护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并告知学生。
已获得资助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报到或退学的,取消资助资格。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获得的资助资金由区教育局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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