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普法“八五”决议
7月25日,三水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到2025年,三水将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充分到位的法治宣传助推全区营商环境提升。
2016年至2020年,三水区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效果显著。
2021年至2025年,三水将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旨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水、法治三水,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和一流营商环境顺利推进,为三水勇当佛山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再创“城市三水”高质量发展新辉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法“八五”规划分七部分,明确了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普法重点内容,提出了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新任务和新要求,为开展好“八五”普法工作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引,助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水、法治三水。
《决议》提出,普法“八五”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决议》明确,三水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法律问题、聚焦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履行法治服务职责、聚焦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宣传提升营商环境体验感和认同感,为优化三水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保障作用。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三水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三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浩明表示,国有资产是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三水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合力,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完善。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三水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三水区领导蔡明忠、张卫红、肖虹、邓志东、彭家文、金力参加会议。
7月25日下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率队到乐从镇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视察大墩村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情况,并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听取群众代表建议。
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一行来到大墩村,视察了大墩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于大墩村聚焦群众所想所盼,全面提升群众身边生活环境的工作成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给予了高度肯定。随后,刘铭恩等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进驻该村人大代表联络点,与群众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零距离”倾听百姓心声,了解社情民意。
群众代表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围绕农村停车管理、道路交通改善、垃圾分类处理、污水管网整治等民生问题畅所欲言,表达出对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的热切期盼。代表们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并对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
刘铭恩指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是人大工作的有利载体,今年的主题是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希望乐从镇人大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加强《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宣传普及,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提升。
当天下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一行还参观了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经营情况。随后又来到保利中心,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区域规划建设情况和乐从镇村改产业园招商情况。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
8.报考年龄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
8.报考禅城区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出现缺考、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之一,三年内累计达到2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要求: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一)网上申报资料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9日9:00至2022年8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4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并通过系统审核后可打印报名表。
(二)系统初步审核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系统初审成功仅作为准许参加笔试凭证。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招录单位可视情况取消招录岗位或减少招录人数以达到开考比例,并在“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禅城区民政局网站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注意: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职位工作经历)。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也可视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进入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
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核对象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另行通知公告。
(三)面试
面试对象须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录用人数,各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原则上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人选。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五、公示、录用及有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选,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禅城区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招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其中考生的管理如下: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考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1.2022年禅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职位表.xls.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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