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钢架床、储物柜项、饭堂餐桌椅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8986
项目名称: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钢架床、储物柜项、饭堂餐桌椅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3,94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钢架床、储物柜项、饭堂餐桌椅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3,944.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2年内任意1个月份或任意1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提供2022年内任意1个月份或任意1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 ①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并加盖其公章);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钢架床、储物柜项、饭堂餐桌椅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钢架床、储物柜项、饭堂餐桌椅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电子开评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联系方式:0757-25665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方式:0757-22317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电 话:0757-22317106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凤翔小学改造工程设计(二次)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大良)[2022]16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凤翔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凤翔小学改造工程设计(二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内,凤翔小学校东北角。
2.2项目建设规模:凤翔小学改造工程位于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内,凤翔小学校东北角,项目改造后总占地面积36515.26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22373.78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110.78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263平方米(地下车库和首层架空)。其中新建教学楼A,建筑基底面积882.47平方米,建筑面积4682.98平方米,五层,高18.90米;新建教学楼B,建筑基底面积783.53平方米,建筑面积3623.80平方米,五层,高18.90米;新建3栋,包括风雨球场(首层食堂)、综合楼(首层食堂)以及连廊,总基底面积为3664.60平方米(风雨球场与综合楼为同一个基础),风雨球场(首层食堂)建筑面积为4100.00平方米,二层、高度13.50米;综合楼(首层食堂)建筑面积为3704.00平方米,六层,高度22.50米;新建人防车库,建筑面积为4311.00平方米,人防位置为3栋建筑下方。总投资为12563.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建安费)10877.44万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时限要求:
2.3.1总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凤翔小学改造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2.3.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任务联络单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概念设计方案的深化与优化;
(2)方案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海绵城市专篇、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
(4)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5)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2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3.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622,311.42(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内容为完成佛山市顺德区凤翔小学改造工程设计(二次)等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前期的设计、概念设计方案的深化与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等内容,以及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报审工作,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通风、绿建、节能、消防、基坑支护、室内装修、电房变配电;用地范围内园林、道路、室外管线接驳、太阳能热水系统、效果图、用地范围内的海绵设计、部分市政附属设施、原校区排水系统改造等。(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5.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22,311.42 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凤翔小学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757-2993851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梁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1.招标条件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一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5-440605-04-01-43717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联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项目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一期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季华路西延线与官抱路交叉口东北面(丹灶货场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季华路西延线与官抱路交叉口东北面(丹灶货场南侧),项目拟建设产业载体厂房及宿舍楼,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亩(约20900㎡),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2000㎡。项目总投资估算约67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400万元。
2.3服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 85 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1)工程勘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并在勘察报告送审稿审查通过(取得初步设计图纸审查单位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后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勘察报告终稿和相关资料。
(2)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终稿(含概算书)。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取得规划许可证)后 40 个日历天内(含规划报审时间),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4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核。
(4)施工图审核完成后(第三方审图合格)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12份(装订成册)、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5)本项目设计总工期为 85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提供招标人因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所需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做好报批报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本项目投标折率最高限价为:70.00%。
2.5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测量、管线物探、地质勘探、氡浓度监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审、报建工作,施工配合、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等工作,所有后续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用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用内。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第4.2.1款中第①项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二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需持有“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 5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也可按照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格式提交,或提交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交)提交2.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8 月 23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23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准)
(1)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为牵头人的交易员。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联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编:528200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57-85432922
招标代理: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邮编:528200
联系人:严丽贞、吴英权
联系电话:0757-86322820
传 真: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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