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区委第三巡察组向祖庙街道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工作部署,7月29日上午,五届区委第一轮常规巡察第三巡察组向祖庙街道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进浪出席会议并讲话。巡察组组长冯炳根分别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李仕亨和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街道党工委书记李仕亨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冯炳根指出祖庙街道党工委班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团结一致,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善民生,服务大局,整体状况良好。但此次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街道扛起首善之街的使命和担当仍存不足,纪律作风与打造“禅城铁军”要求有差距,以更高标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仍有差距。主要集中在政治理论学习、重大项目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执法、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监管、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他提出四方面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压实责任,提升党员干部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严肃财政纪律,加强公有资产管理;三是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针对问题落实整改,确保任务到人、整改到位,接受好群众监督,在禅城推进“六城”建设中扛起祖庙担当。
林进浪同志传达区委书记严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提出整改要求,着重强调了三点:一要强化政治引领,以强烈使命感推进巡察整改;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以强有力举措确保整改到位;三要强化贯通融合,以扎实成效推动发展。
李仕亨同志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祖庙街道党工委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照单全收,在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逐项对照整改落实,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严肃认真做到以下三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落实整改;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彻底抓好各项整改;三是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区委第三巡察组、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区委组织部干部股的有关同志、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出席会议,街道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2022-2023年运营事业总部佛山地铁大厦食堂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2023年运营事业总部佛山地铁大厦食堂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022-2023年运营事业总部佛山地铁大厦食堂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G2022(SZ)XZ0065)
2.2项目地点: 佛山地铁大厦食堂
2.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中标人数量 |
一 |
畜、禽肉类、冻品、蔬菜、水产配送服务 |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人民币672万元/年 |
1 |
二 |
水果、调味品、干货、粮油主食及副食品等食材配送服务 |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人民币288万元/年 |
1 |
注: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投标人可就任何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同一包组不得分拆;为保证其服务质量,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可以兼中。按照包组的先后顺序(包组一、包组二)进行评审,投标人若已成为一个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为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
2.4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始日期:2022年10月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3年9月30日
2.5 招标控制价:包组一:6720000元;包组二:2880000元。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
包组一: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食材供货项目业绩。
包组二: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食材供货项目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8月9日17时00分至2022年8月16日17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标段,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包组一:人民币 12.0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 5.0 万元。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8月3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10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 31 日10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单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9.3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内容进行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单独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投标文件中可采用同一套班子成员。本项目按标段招标控制价的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进行定标。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的方法,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9.4除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标段外,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标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柯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栋403之一
邮编:528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83788768
传真:0757-83788768 电子邮箱:hnshenggongcheng@163.com
11.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项目概况
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8151
项目名称: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5,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4,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透析机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20,000.00 |
- |
1-2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双通道注射泵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1-3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三通道靶控注射泵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1-4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婴儿辐射保暖台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 |
- |
1-5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透析病床 |
1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4,600.00 |
- |
1-6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心电监护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1-7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心电图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1-8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动态心电图机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1-9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除颤监护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等
合同包2(智能毒麻柜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860,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药房设备及器具 |
智能毒麻柜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74,000.00 |
- |
2-2 |
药房设备及器具 |
三开门药品阴凉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 |
- |
2-3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病床 |
1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8,500.00 |
- |
2-4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120转运车床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度或2021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应反映其基本开户行信息,未能反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合同包2(智能毒麻柜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本项目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本项目包2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2(智能毒麻柜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东一路2号
联系方式:0757-26601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方式:0757-2233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757-22332909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09日
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二次)招标文件(202208080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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