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等一批出租项目竞价公告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等一批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2070009)于 2022 - 8 - 18日上午9:30 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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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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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等一批招租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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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注:1、标的物业现登记在佛山市百益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尚未过户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后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 2、装修期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起计,装修期不收取租金。 装修期:同一租户承租资产100㎡以下,装修免租期2个月; 同一租户承租资产100㎡-200㎡以下,装修免租期2个半月; 同一租户承租资产200㎡-500㎡以下,装修免租期3个月; 同一租户承租资产500㎡以上(含500㎡),装修免租期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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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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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釆用一次报价(现场限时5分钟内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1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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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 2022 - 8 - 11 至 2022 - 8 - 17的上午 8:30 - 11:30 和下午 14:00 - 17: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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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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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核时间: 2022 - 8 - 18日上午 9:00 — 9:30 ;竞价时间: 2022 - 8 - 18 日上午 9:30 ,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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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竞价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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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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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后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石头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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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霍先生 |
联系电话 |
8383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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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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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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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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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等一批招租情况表
序 号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建筑 面积 (㎡) |
经营 用途 |
交易底价 (元/月/㎡) |
递增 规则 |
出租 期限 (年) |
竞价 保证金 (元) |
合同 保证金 (元) |
1 |
20101390001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 |
855.04 |
写字楼 |
4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15,5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 |
20101390002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2号 |
119.2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2,6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3 |
20101390003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3号 |
90.0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5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4 |
20101390004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4号 |
88.00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5 |
20101390005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5号 |
95.03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0,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6 |
20101390006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6号 |
88.00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7 |
20101390007 |
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10号 |
44.32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4,7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8 |
20101390008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1号 |
71.64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7,6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9 |
20101390009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2号 |
119.2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2,6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0 |
20101390010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3号 |
90.0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5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1 |
20101390011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4号 |
88.00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2 |
20101390012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5号 |
95.03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0,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3 |
20101390013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6号 |
88.00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4 |
20101390014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7号 |
96.2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0,2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5 |
20101390015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8号 |
88.82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4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6 |
20101390016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9号 |
83.06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8,8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7 |
20101390017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10号 |
44.32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4,7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8 |
20101400001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首层6号 |
59.08 |
商铺 |
13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23,1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9 |
20101400002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首层7号 |
34.67 |
商铺 |
14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4,6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0 |
20101400003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1号 |
32.05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4,9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1 |
20101400004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2号 |
40.02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6,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2 |
20101400005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3号 |
35.52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5,4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3 |
20101400006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4号 |
67.49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0,2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4 |
20101400007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5号 |
34.78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5,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5 |
20101400008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6号 |
81.26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2,2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6 |
20101400009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7号 |
35.52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5,4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7 |
20101400010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8号 |
39.95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6,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8 |
20101400011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9号 |
20.28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3,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9 |
20101400012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10号 |
18.10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2,8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30 |
20101410001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三座首层3号 |
32.53 |
商铺 |
6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5,9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31 |
20101410002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三座首层4号 |
16.49 |
商铺 |
6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3,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32 |
20101410003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三座首层5号 |
16.03 |
商铺 |
6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2,9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33 |
20101410004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三座首层6号 |
36.14 |
商铺 |
6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6,5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每月付,先交付后使用,租金价格不含一切税费。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湾华农贸市场三号之2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2080001)于 2022 - 8 - 18日下午15:00 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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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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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经营 用途 |
租赁 年限 |
竞价保证金 |
交易底价 |
递增规则 |
合同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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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350002 |
湾华农贸市场三号之2 |
1395㎡ |
商铺 |
5年 |
234500元 |
56元/㎡/月 |
无 |
3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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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注:标的物业暂未办理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属手续不齐全的物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经营、销售农贸市场的三鲜农副产品类商品,竞得方不能将标的物作农贸市场使用,蔬菜、私宰肉及高噪音、高污染、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不得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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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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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釆用一次报价(现场限时5分钟内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1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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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 2022 - 8 - 11 至 2022 - 8 - 17 的上午 8:30 - 11:30 和下午 14:00 - 17: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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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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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核时间: 2022 - 8 - 18 日下午 14:30 — 15:00 ;竞价时间: 2022 - 8 - 18日下午 15:00 ,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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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竞价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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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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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湾华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联系地址 |
湾华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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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83936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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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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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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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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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1.招标条件
佛山机场F4架空线改埋地电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机场F4架空线改埋地电缆项目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3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佛山机场F4架空线改埋地电缆项目,包含:电缆敷设、管道敷设、电缆检查井、防雷 、电缆防护 、安装、调试等。具体工程内容详细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招标控制价:594864.1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 2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雅庭豪苑一座801-1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2年 8 月 11 日至2022年 8 月 15 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2年 9月 2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30 分;
6.1.2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2日 9 时 30 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雅庭豪苑一座801-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3 根据监督部门要求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监督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03060405。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雅庭豪苑一座801-1室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何先生 |
联系人:刘工 |
电 话:13124939008 |
电 话:0757-8297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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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3648414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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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8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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