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大力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佛山市禅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效落实“四个民主”,率先推行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切实提高农村法治管理水平,大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今年9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通报,禅城区推荐的4个村(社区)全部获评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迄今为止,禅城区已有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位居全市第一;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达到12个。
一、党建引领,推动乡村善治体系常态化
一是创新责任模式。禅城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党员、村民代表积极配合村委会各时期中心工作,对村党务、财务、政务、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政议政。如,各村小组村民代表以及50岁以下的党员,分片区对本村小组集体资产和物业进行管理;每月到所负责的厂企、店铺进行不少于2次的探访了解;定期召开户主大会,汇报本小组管理动态、租金收缴等状况,建立一套更民主更规范更长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二是积极建章立制。经过村民代表、股东代表多次协商和反复讨论,并且由村委会邀请有关法律专家顾问、人文学者对其进行把关后制定村规民约。同时,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重要事权、大额资金使用、土地开发等,严格执行“先党后村”的决策和监督机制,实行“四议两公开”,经过充分讨论后,进行张榜公示,再组织实施。三是抓好换届选举。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镇村两级深入各村小组宣讲《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让全体村民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普选。换届选举后,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法治讲座等形式,对新任村(居)委会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服务至上,推动公共法律工作优质化
一是健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区建立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155个,其中,三级实体平台151个、网络平台 3个、热线平台 1 个。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坚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区共有35家律师事务所80名律师进驻146个村居,参与乡村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协助村委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管理,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中,特别是在化解农村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祖庙街道以扶西村为试点,全面推行村(居)委法律顾问或驻村(居)律师列席村“两委”和农村经济社重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制度,着力提高乡村依法治理水平。三是建立乡村“法律明白人”制度。在全区已有190名村居专职调解员的基础上,“八五”普法期间,建立乡村“法律明白人”制度,培养起588名“法律明白人”,辐射到全区每个村(社区)。通过考核上岗后,他们将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作为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三、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宣传工作精准化
一是营造村居法治氛围。在每月班子联席会议上,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小组党支部、村小组长带头学有关新法新规,之后再带动各自村小组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定期开展各类讲座,利用各类会议将“学法”作为“第一议题”。在每季度党群联席会议上邀请法律顾问为党员村民代表深入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积极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健全村居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切实落实民主决策,推进村居民主监督,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禅城。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以案释法”巡回法律讲座等方式,积极带动村居群众学法用法。创新形式开展智慧普法,利用村居“一门通”、政务微信、政务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在全区推行“一村居一法治文化阵地”工程,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搭建村居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宣传栏),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潜移默化地增强村民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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