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在市外来佛主动检测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南海区在市外来佛主动检测人员中
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0月23日,南海区在市外来佛主动检测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该人员近日抵达南海区,10月22日晚到便民检测点核酸检测,23日凌晨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等,判定为确诊病例,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有关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3日起对南海区辖内以下区域采取临时管控,实行如下管理措施:
一、桂城悦万城2座,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桂城悦万城1座、3座、4座,大沥镇金雅轩大酒店、泰富广场窝趣公寓、坚美商务大厦(不包括公寓楼和写字楼)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三天三检”。
三、桂城街道佛平路以北、海三路以南、南一路及军桥以东、礌岗公园以西(不含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实行“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并做好健康监测。
10月23日在桂城街道东约社区、南约社区、西约社区、北约社区、桂一社区、桂二社区、桂雅社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区域核酸筛查,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措施(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具体时间、地点以桂城街道通知时间为准。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桂城街道桂一社区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0757-86390887、悦万城物管热线:0757-86222332,大沥镇凤池社区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18929913332、太平社区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0757-85557744。
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按照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管理。重点场所名单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10月18日-10月23日 桂城街道桂城悦万城
10月20日22时-23时 成果桂林米粉(桂城悦万城店)
10月21日0时-7时 大沥镇新城大道28号坚美商务大厦3楼雀跃棋牌室
10月22日2时7分-4时13分 南海万科广场
10月22日2时11分-4时13分 海底捞火锅南海万科店
10月22日19时10分-19时41分 桂城街道悦万城门口采样点桂一核酸采样点
10月22日19时41分-21时30分 桂城街道海一路大参林
10月22日19时40分-19时55分 桂城街道南海大道海棠村小草糖水
10月22日21时-22时 桂城街道海一路国君堂(南海分店)
10月22日23时 大沥镇城南二路金雅轩首层119号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金雅轩支行)
10月22日23时-10月23日9时 大沥镇城南一路凤池装饰材料市场二期D1座金雅轩大酒店
其中,黄码人员或凭佛山市防控办发出的核酸检测提醒短信可免费检测。同时可以通过“佛山通疫情防控”小程序查询就近的核酸检测服务点。
请广大市民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如您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请务必于来佛返佛当天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未遵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市民朋友近期离开佛山出市出省的,请于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旅途中做好防护,抵佛后实行“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并做好健康监测。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
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可以二手交易吗?
车辆买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来来来!
马上告诉你怎么办!
受理范围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二)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轻型汽车或办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1.在我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2.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3.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4.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5.目前市内五区机动车转移登记暂没有排放标准限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让登记: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5.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6.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7.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8.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所需资料
(一)所需资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机动车。
(二)材料注释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根据《佛山市便利流动人口办理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2020年4月29日起,外市户籍居民办理我市辖区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转移登记及转入业务(即办理7座以下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业务)的,可凭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居住登记凭证》和佛山辖区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办理(须为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的;超过6个月的,需凭佛山核发的居住证办理相关业务,须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属代办的,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明和车主与代办人共同签订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程序
(一)办理程序
二手车交易中心进行二手车交易和出具二手车交易发票→预约→查验机动车→业务受理→确认车牌号码(机动车号牌可选择快递或者自行到车管领取安装)→缴交牌证费用→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可选择证件快递)。
(二)注释
1.查验、确认机动车和到二手车交易中心出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先后顺序可调换。
2.在办理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登记时,对非营运小型汽车和大型轿车强制要求重新选号,其他车辆可由机动车所有人自愿确定是否重新选号。
3.申请摩托车转移登记的,先申办《摩托车准办凭证》,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办理。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登陆“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然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点办理。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电话0757-12123
①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仅办理非查验类业务)②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2座
南海区车管所:
①南海车管所海五路办证大厅,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13号交警大队二楼,咨询电话:86263166-3;
②南海车管所广物汽车城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一环水口路出口广佛汽车城A区8号楼,咨询电话:86263166-2;
顺德区车管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电话0757-22835101
三水区车管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咨询电话:0757-87719500
高明区车管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02号,电话:0757-88221216 / 88212255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无
(二)线上办理
无
收费项目信息
(一)车管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其中以小型汽车收费为例:汽车反光牌10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注:轿车与客车类须核发两张临时号牌,货车类只核发一张临时号牌)。挂车反光牌50元/面,摩托车反光牌35元/面。车驾管业务收费实行网上缴费,统一使用“广东省公安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网上缴费系统”(简称“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由二手车交易市场会按照规定征收交易费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是经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相关服务的企业(场所),即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是社会独立法人机构。收费详情请咨询相关的二手车交易中心。
咨询监督
0757-12123
注意事项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三)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让登记: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5.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6.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7.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8.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五)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让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时,应当提交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让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六)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温馨提示
从2016年10月份起全市五区可互通办理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和部分在用车登记业务,佛山市任一车管所五区互通办理辖区内机动车转移业务。
西南街道关于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西南街道定于2022年10月24日12:30-20:00,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0月24日(星期一)12:30-20:00,西南街道江南片区[㘵心居委(御江南片区)、南岸村委、五顶岗村委、洲边村委、江根村委]。(具体核酸检测点位见下表)
二、检测范围:西南街道江南片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请根据所在村(居)委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避免人员聚集和等候时间过长,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注意事项
(一)核酸检测前,可提前录入信息,在微信搜索“粤核酸4”小程序,生成二维码后截图保存,到采样点后可直接将二维码提供登记人员读取信息,减少等候时间。可帮家人(老人、小孩等成员)填写信息生成二维码后截图保存,数量不限。
(二)采样之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在采样现场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不扎堆、不交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进出场地。前面的受检人员采样结束后不要立即上前,更不能马上取下口罩张嘴等候采样。应该待医生完成双手消毒,拿出新棉签后,迅速上前脱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时应屏住呼吸,取样结束后立刻戴好口罩。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医护人员操作台上的物品,更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这类物品寄放在台面上。采样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检测者尽量放松、深呼吸。采样后立即离开采样点,避免在采集点周围吐痰、呕吐。医护人员的采样棉签是无菌的,测试后产生唾液是正常现象,直接吞咽是没有问题的。
(三)本次核酸检测设黄码核酸检测通道。持黄码以及收到短信提醒的市民朋友,就近到黄码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红码人员请做好自我隔离并迅速联系所属村(居)报备,请勿前往免费核酸检测点。一旦发现红码人员,工作人员将通知街道涉疫排查专班落实相关管控处置。
(四)在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请及时向村(居)委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3个月内不参加区域内大规模核酸检测,可向村(居)委申请上门进行单独采样。
(五)市民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时,请不要前往区域核酸检测点采样,应立即报告所在村(居)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暂不参与聚集性活动。
五、为了您和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以上要求。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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