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西北侧雨水排洪管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西北侧雨水排洪管施工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和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西北侧雨水排洪管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800t/d,建设2条900t/d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处理线(含对应的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可协同处理400t/d的一般工业垃圾),配套1台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建设1条120t/d的餐厨(含厨余)垃圾处理线(其中预处理系统设置1条备用线)及1条100t/d的市政污泥干化线。本项目分为主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三部分。
2.3 定额工期:60日历天,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580240.2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31512.84元,暂列金额为272653.3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西北侧雨水排洪管施工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西北侧雨水排洪管、管沟基坑支护等内容施工。(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业主下发的施工图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580240.2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31512.84 元,暂列金额为272653.32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6 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限制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编:5281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佛山市创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3号百利达广场1座1802-1803
邮编:528100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17796073332
传真:17796073332
电子邮件: fschzb@163.com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海寿村、南金村及石江村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第二标段)施工运营项目立项主体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作为招标人对上述项目进行统一公开招标。本项目包括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海寿村、南金村及石江村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第二标段)的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及石江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针对九江镇南金村及石江村鱼塘尾水进行治理,养殖池塘总面积约3700 亩 。本项目对区域范围内的各要素进行分析,各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尾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鱼塘尾水治理措施,总用地约 262.68 亩;
2)引水泵站工程:建设 3 座引水泵站;
3)配套管网工程:新建 dn315 给水管道7240 m,dn250给水管道 15119m,dn160 给水管道 2940 m,阀门井53座等;
4)上述建设区域的水质、尾水处理设施的维护运营期1年。
5)主要技术参数:
2.3计划工期:
2.3.1 施工总承包计划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出具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节假期、天气等因素而延长。
2.3.2 运营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共1年。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8,129,879.06(元)
2.5 招标内容: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海寿村、南金村及石江村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第二标段)进行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质量要求:通过试运营合格和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运营管理及运营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合同要求。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6.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1月1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一室212。)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江滨新区8号
联系人: 吴家浩
电话:0757-863007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蓝水玲 孔繁聪
联系电话:0757-81862012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1. 招标条件
顺德大良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 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顺德大良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伦桂路以西、良勒路以南、金斗河以东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顺德大良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位于大良街道伦桂路以西、良勒路以南、金斗河以东地块,新建大型II类中转站,采用半地下式全封闭、屋顶花园标准要求建设,设计规模为700t/d,建筑面积约为9800平方米。拟新建土建包括主体站房、机修车间、机坑、控制室污水处理间、计量室、总控室、门卫等,配套工艺包括收集车称重计量系统、垃圾压缩系统、抽风除臭系统、污水预处理系统、快速卷帘门、专用车、吸污车等。投资总额约为1.68亿元,暂定建安费约为13892.36万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时限要求:
2.3.1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直至顺德大良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2.3.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期按逾期违约处罚,如因第三方职能部门原因导致相关审批延后,中标人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经招标人确认可顺延):
(1)勘察布孔图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3个日历天内设计单位提交勘察布孔图。
(2)勘察工作要求:自接到勘察布孔图之日起, 1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含物探)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并组织评审;勘察成果文件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7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成果文件修编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28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并组织评审;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7 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修编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终稿经招标人确认后报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标人均应在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并且按照审批要求及书面反馈意见补充完善资料协助招标人办理基建流程直至审批完成。
(4)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8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把初步设计成果送审稿(含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等)提交至招标人并组织评审。
①对于招标人反馈书面意见,以及专家评审书面意见,中标人须在接到后 7 个日历天内予以书面说明或按要求完善修编,直至完成初步设计成果终稿。
②中标人须在专家评审终稿完成后 3 个日历天内按照初步成果技术备案要求提交资料,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流程,审批过程中如有书面反馈意见,中标人均应在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之日起 5 个日历天内,按要求补充完善,直至初步设计成果完全满足基建程序要求。
(5)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稿提交至招标人并同时提交至专业审图机构。
①对于招标人反馈书面意见,以及审图书面意见,中标人须在接到后 3 个日历天内予以书面说明或按要求完善修编并及时再次提交送审,直至设计审查合格。
②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流程并配合造价编制等工作,过程中如有书面反馈意见,中标人均应在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按要求说明或补充,直至设计成果完全满足基建程序要求。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①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在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前期相关审批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工程现场情况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应在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3 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或按国家规范要求组织进行相关论证,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书面说明后开展工作。
上述各阶段工作时限,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成果延期提交,按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招标人原因造成,中标人应书面说明,招标人予以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530,459.75(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内容为完成顺德大良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后的基础上,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进行分析、建设场地与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筑方案、技术标准的论证、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实施方案(含“招投标方式、方案”及“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环境保护及节能评价、土地利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国民经济评价及风险分析、问题与建议、其他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内容与方案,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和准确的论述,以及对上述文件进行的专家评审(评审所需的相关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资料文印费、餐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2)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和超前钻(如有)、测量、物探、场地现状的地下管线入库(满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等工作。
(3)工程设计工作:基坑设计(含施工图);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修改并通过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包含外立面深化设计)、结构、永久供电及配电、临电设施、临水设施、给排水、道路、交通、室内装饰装修、通风空调、消防、防雷、绿色建筑、智能化、综合管线、人防、环保、绿化、海绵城市设计、室外设计(含室外、屋顶的排水、园林景观、市政等设计)、消防专篇设计(包含通过审查)、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包含通过审查)、收集车称重计量系统、垃圾压缩系统、抽风除臭系统、污水预处理系统、快速卷帘门、专用车、吸污车等及发包人要求的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设计等];施工图设计修改;设计变更估算;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招标配合(含设备招标技术规格书);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现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全过程服务。
(4)应项目建设推进需要,按发包人要求补充完善项目前期资料。
2.5.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530,459.75元【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招标控制价341905.00元,勘察费招标控制价134809.45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6053745.3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7.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项目报建、立项的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7.2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3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两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有4.2.1条②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环卫)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22831537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梁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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