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交途经石湾镇街道鸿翔湖景苑小区的公交线路实施临时调整
关于公共交通运营临时调整的通告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自2022年10月25日起对途经石湾镇街道鸿翔湖景苑小区的公交线路实施临时调整,通告如下:
一、105线路往火车站方向、138线路往季华园南门方向、146线路往惠景中学方向、G8线路往市妇幼保健院公交首末站方向、G8短线往碧桂花城方向,取消停靠:湖景路口站。
二、106线路往火车站方向,取消停靠:湖景路口站。
三、130、桂05线路双向,取消停靠:湖景路口站。
四、湖景社区地铁接驳线,取消停靠:招呼站(鸿翔湖景苑)。
五、公共交通运营临时调整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关于禅城区南庄镇10月26日开展
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了应对好国内及周边地区较为严峻的疫情形势,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定于2022年10月26日16时至20时,在南庄镇全镇范围内有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镇常住人口。
二、检测安排:
10月26日16时-20时,南庄镇全域。
三、检测地点:
请广大市民就近选择采样点。
10月26日南庄镇核酸采样点
一览表如下
四、其他安排:
1.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统一部署,自10月26日0时至10月27日12时,南庄镇辖区内便民采样点对辖区内居民实施10:1免费混检(详细情况以“佛山市核酸采样点一站查”公布为准)。
2.各采样点10月26日晚均“不设置”黄码通道,黄码人员请前往“市一禅城医院(24小时)”、“岭南医院(8:00-21:00)”黄码通道进行核酸检测。
五、注意事项:
1.核酸检测前,可提前录入信息,在微信搜索“粤核酸4”小程序,生成二维码后截图保存,到采样点后可直接将二维码提供登记人员读取信息,减少等候时间。
2. 可帮家人(老人、小孩等成员)填写信息生成二维码后截图保存,数量不限。
3. 采样之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前面的受测者采样结束后不要立即上前,更不能马上取下口罩张嘴等候采样。应该待医生完成双手消毒,拿出新棉签后,迅速上前脱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时应屏住呼吸,取样结束后立刻戴好口罩。
4. 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医护人员操作台上的物品,更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这类物品寄放在台面上。
5.采样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检测者尽量放松、深呼吸。
6.采样后立即离开采样点,避免在采集点周围吐痰、呕吐。医护人员的采样棉签是无菌的,测试后产生唾液是正常现象,直接吞咽是没有问题的。
7.采样结束应立即回家用肥皂或洗手液仔细洗手。
8.核酸检测前如有接种新冠疫苗的(包括第一针次、第二针次、第三针次),请于接种疫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检测。
9.如您为近期出院的新冠病人,请联系村居安排单采,务必不要参加混采。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项目概况
广州市胸科医院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5日 09时15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ZG-2022588
项目名称:广州市胸科医院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8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须提供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6日 至 2022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5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胸科医院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
联系方式:020-83590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73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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