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大江综合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江综合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江综合市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面积约1485㎡
2.3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40天内完工并交付验收。2022年12月30日完成。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施工内容:
1、新建红砖墙体、混凝土圈梁、操作台等。
2、市场内部硬化地面后,商铺地面铺600*600防滑砖,其余地面铺300*600防滑砖,鱼池地台铺300*300马赛克,操作台面贴600*600瓷砖。
3、熟食铺、预进间、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入口、候梯厅墙身贴300*600墙面砖至吊顶底,商铺墙面及市场公共部分3.5米以上墙面刮腻子、油漆。
4、熟食铺、预进间、市场管理办公室、检测室天棚做600*600*0.8铝扣板吊顶,出入口及候梯厅天棚做木纹铝方通吊顶,摊位及市场内部商铺、熟食铺顶封铝塑板(油漆),其余部分天棚油漆等。
注:以本项目预算清单内要求施工内容为准。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95395.39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包括防尘)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cxpt.fssjz.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
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进行报名,相关事宜如下:
登记报名流程如下(现场报名):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开标当天收取)。
2)提交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有疑问可咨询0757-82130782)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有疑问可咨询0757-82130782)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信息为准。
9.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3为加强疫情防控,请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的所有办事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请扫场所码进行来访登记;
4、请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申报个人健康情况;
5、凡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交易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江海路1号
联 系 人:陈惠仪
电 话:0757-8221420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82130782
传 真:/
电子邮件:/
2022年11月4日
出租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交易机构: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交易地点: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交易时间:2022年11月4日
序号 |
物业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底价 |
中标价 |
租期 (年) |
中标人 |
备注 |
||
月租金单价 底价(元/平方米) |
月租金总价 底价(元) |
月租金单价 中标价(元/平方米) |
月租金总价 中标价(元) |
||||||
1 |
丝厂路8号首层(原信用社)商铺 |
141.45 |
30.00 |
4244.00 |
60.00 |
8487.00 |
3 |
管其将 |
|
2 |
丝厂路旭日街1号铺位 |
80.30 |
40.00 |
3212.00 |
40.00 |
3212.00 |
2 |
潘鉴祥 |
|
3 |
解放路29号首层之3储物室 |
10.81 |
10.00 |
108.10 |
10.00 |
108.10 |
3 |
何少芳 |
|
4 |
解放路29号首层之4储物室 |
10.66 |
10.00 |
106.60 |
10.00 |
106.60 |
3 |
何少芳 |
|
5 |
解放路29号首层之7储物间 |
6.66 |
10.00 |
66.60 |
10.00 |
66.60 |
3 |
潘瑞华 |
|
6 |
解放路31号首层楼梯口 |
6.00 |
77.00 |
462.00 |
77.00 |
462.00 |
3 |
刘润喜 |
|
7 |
解放路37号夹层之27 |
7.60 |
10.00 |
76.00 |
10.00 |
76.00 |
3 |
谭耀光 |
|
8 |
人和路永康楼首层7号之1车库 |
43.68 |
36.30 |
1585.58 |
36.30 |
1585.58 |
3 |
钟连花 |
|
9 |
人和路永康楼首层4号车库 |
18.04 |
18.19 |
328.15 |
- |
- |
2 |
- |
流标 |
10 |
建新路教工楼402房 |
58.90 |
11.00 |
647.90 |
11.00 |
647.90 |
3 |
胡永达 |
|
11 |
建新路教工楼401房 |
58.90 |
11.00 |
647.90 |
11.00 |
647.90 |
3 |
陈永信 |
|
12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1 |
21.68 |
10.00 |
325.40 |
10.00 |
325.40 |
3 |
关永坚 |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10 |
10.86 |
||||||||
13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2 |
11.20 |
10.00 |
112.00 |
10.00 |
112.00 |
3 |
关颂章 |
|
14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5 |
7.15 |
10.00 |
71.50 |
10.00 |
71.50 |
3 |
关妙苹 |
|
15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7 |
10.97 |
10.00 |
181.20 |
- |
- |
3 |
- |
流标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6 |
7.15 |
||||||||
16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1 |
4.54 |
11.00 |
49.94 |
11.00 |
49.94 |
3 |
潘雪萍 |
|
17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2 |
4.70 |
11.00 |
51.70 |
- |
- |
3 |
- |
流标 |
18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3 |
4.45 |
11.00 |
48.95 |
- |
- |
3 |
- |
流标 |
19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11 |
4.42 |
11.00 |
48.62 |
- |
- |
2 |
- |
流标 |
20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14A |
4.49 |
11.00 |
49.39 |
11.00 |
49.39 |
2 |
邓欢荷 |
|
21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3 |
6.45 |
11.00 |
70.95 |
11.00 |
70.95 |
3 |
麦财成 |
|
22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7 |
7.79 |
11.00 |
85.69 |
11.00 |
85.69 |
3 |
潘智杰 |
|
23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1 |
6.40 |
11.00 |
70.40 |
11.00 |
70.40 |
3 |
谢金雄 |
|
24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12 |
6.04 |
11.00 |
66.44 |
11.00 |
66.44 |
3 |
覃代宣 |
|
25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15 |
5.71 |
11.00 |
62.81 |
11.00 |
62.81 |
3 |
关静君 |
|
26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3 |
10.72 |
10.00 |
107.20 |
- |
- |
3 |
- |
流标 |
27 |
紫洞大街66号(新67号) |
34.88 |
10.00 |
348.80 |
10.00 |
348.80 |
3 |
陆志松 |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五届区委第二轮对村(社区)巡察第三巡察组进驻张槎街道,对张槎街道辖下10个社区开展巡察工作。
当天上午,第三巡察组在机关大院主持召开与街道巡察工作联络组、被巡察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见面会。巡察组组长周伟雄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介绍了本次巡察的目的及相关任务安排。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杨舒在见面会上表态: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勇于面对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
随后,在机关大会场召开与街道巡察工作联络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巡察工作动员会。
会上,周伟雄同志指出,本次巡察工作将会围绕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会治理三方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社区实际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巩固深化政治巡察;二是明确总体安排,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此次巡察工作,是区委巡察组和街道党工委、被巡察社区党组织的共同政治责任,需要街道和各党组织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监督,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更要坚持“工防”结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确保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杨舒同志从三个方面强调,一是提高站位,领悟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准确地理解党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二是全力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各社区干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边巡边改,提升各项工作的整体水平。杨主任指出,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上,要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正视问题、扎实整改。
马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邓燕晶在会上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配合完成好此次巡察工作;二是勇于政治担当,立行立改。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成效。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全面加强社区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五届区委第二轮对村(社区)巡察第三巡察组从11月4日至12月9日对纯阳、东便、金沙、清水桥、江湾、马岗、江海、玉带、智城、存院围等10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市委、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举报电话:178 7570 4012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举报邮箱:ccxcz4@chancheng.gov.cn
邮政信箱:1.建槎路1号张槎街道办事处门卫处;2.各被巡察社区居委会门口及物业小区
邮政编码: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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