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211Z3155869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61,350.1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61,350.1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或挂靠。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叁级(含叁级)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联系方式:020-3415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田
电 话:020-37860513
11月9日,记者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获悉,三水区拟启动大塘镇永平粮仓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大塘镇永平粮仓地块拟改造成农贸市场、购物中心、服务型公寓,提升片区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促进工业园区有序发展。
据《关于三水区大塘镇永平粮仓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方案批前公示》通告显示,三水区将对位于大塘镇永平街11号,即现状省道S118和县道x263交叉口范围的永平粮仓地块进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东、北至大塘镇永平圩村居,西、南至规划连滘路(现状为县道 x263)。该地块与大塘镇政府、大塘镇文化广场相距约3公里,地理位置和交通区位较为优越。
大塘永平粮仓改造方案。网络截图。
为何要对该地块进行“三旧”改造?据公告透露,永平粮仓停用后,大部分为单层厂房与办公楼,建筑建设标准低,质量一般,整体风貌与内部环境差,现已空置废弃,年产值为零。永平粮仓废置后,土地利用效率低下,且建成时间较长,现状建筑存在安全隐患。
同时,改造项目范围周边以永平圩村居为主,生活气息较为浓厚,但区域内缺乏中、大型商业服务配套,而且现状永平市场建成时间较长、建设标准低、整体风貌及内部环境差,亟需通过“三旧”改造统筹解决片区交通通行能力、公共服务配套、停车配套、城镇景观提升等问题。
永平粮仓改造地块项目。
三水区希望通过对现有旧仓库进行改造,不仅能够为现状省道S118和县道X263交叉口腾退空间,改善节点交通条件,提升道路的通行能力,也可以改善节点景观风貌,提升大塘镇对外的形象。目前改造项目范围内原有的33栋空置废弃建筑物均已拆除完毕。
此次改造地块共0.4989公顷,建筑面积3763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2923平方米,容积率为0.75。该改造项目属于全面改造类型,为工改商项目,项目开发周期为3年。改造后,该地块拟建设一处农贸市场、购物中心、服务型公寓以及配套相应的停车位满足市场停车需求,为周边居民及工业园区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配套设施,提升片区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促进工业园区有序发展。
项目概况
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智能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1日 08时4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2022-8052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智能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2,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智能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2,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智能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智能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 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1日 08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1月21日 08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七至九楼
联系方式:020-83819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416或28866413(项目开标、评标咨询)、28866273(采购文件咨询)、 28866163(质疑受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周汉标(采购文件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416或28866413(项目开标、评标咨询)、28866273(采购文件咨询)、 28866163(质疑受理)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