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11-13日强化全域疫情防控措施
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暂停服务
11月10日晚,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强化全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决定11月11日0时至11月13日24时强化全域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事项包括:
强化社区管控。所有市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就近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或到小区、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生活必需品。社区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街道社区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并闭环管理。
强化交通管控。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暂停服务。内环路、华南快速、南环高速、南沙港快速路保留作为跨区通道,上述通道在海珠区内的出入口封闭。全区其他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车辆,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持市、区防控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予以通行,其他车辆(含电动自行车)不流动。记者看到,从0时开始,海珠桥、广州大桥、鹤洞大桥、解放桥、江湾桥、猎德大桥、洛溪大桥等跨江通道均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出入,行人和非机动车实行只进不出。
强化限制人员流动。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确需外出人员,由所在单位核发工作证明,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身份核验等措施。其他人员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强化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养老院、月子中心等重点场所和机构封闭管理。
强化经营性场所管理。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药店、医疗机构、生活超市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做好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全区市民按照“应检必检,不漏一人”的要求,有序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按所在街道社区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做好市民生活服务保障。加大生活必需品保障力度,加快调运配送,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配送及时。统筹医疗资源,畅通就医通道,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
各街道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11月9日以来,广州市荔湾区发布“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号)”“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2号)”,划定了多个高、中、低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域。记者就高、中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域内居民关心的就医、物资保障等问题请荔湾区作出权威解答。
问:居住在管控区内的居民怎么去看病?
答:管控区内各街道均开通了24小时暖心服务和医疗保障热线,区域内居民遇到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服务热线。急重症患者可拨打120。
问:管控期间,孕妇能外出产检吗?
答:可以。孕产检、透析、化疗、肿瘤等非急危重症联系社区申请接转车辆,急重症患者可拨打120。
问:管控期间,市民怎么买生活物资?
答:熟悉使用网络的市民可以通过网络采购,不能采取网络采购的市民可以向网格工作人员或社区暖心服务热线求助。
其中,高风险区居民通过网络下单采购,由工作人员配送上门;中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居民通过网络平台下单,到网格的指定货架处“错峰取物”。
荔湾区在受管控的街道设立了百余个物资取货点,并与各大保供网络平台精准关联了下单地址。居民下单时可以选取离家最近的地点收货,取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问:管控区内可不可以打出租车和网约车、骑共享自行车?
答:临时管控区内暂停公交、地铁,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流动。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天”,让公平和正义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2846元/月调整为3101元/月,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评估覆盖面和专业度,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今年前10个月,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607件(其中刑事案件6938 件、民事案件11562件、行政案件107件),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1507人次,提供法律咨询49957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15亿元。
2022年,省政府将“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援服务”列为我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在省法律援助局的指导下,广州市大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政务服务水平: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2846元/月调整为3101元/月,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同时,广州率先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对案件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的工作机制。
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广州市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积极落实减证便民措施,实施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指尖办”“邮件接办”“预约办”“好差评”等政务服务要求。
此外,推动广州市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与民政部门经济核对系统数据对接,对申请人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时,申请人仅需提交“一证一书”(即身份证、授权核对委托书)即可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大幅简化审核流程及需提交的资料,实施10个月来,申请人经济状况核对时间由23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这一群体也被关注,广州法律援助机构与市总工会联合在员村工人文化宫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工作站”,广州市成为最先为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援助服务的城市。
“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热线开通一年来(截至2022年11月9日),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319次、网络线上法律咨询1107条。
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检查中,认为广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推动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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