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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11     人气:63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0〕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1.招标条件


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0〕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3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29432.97万元,内容包括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引入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该项目涉及大沥镇老旧小区共计6139户,改造建筑面积约62.5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翻新、给排水系统改造、三线整治、智感安防、燃气改造、路面改造、屋面改造等。


2.4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含移交)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5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内容:


1)参与设计施工图纸会审。


2)每月或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派人参加工程例会。


3)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方案及重大设计变更、签证造价金额进行审核、签证资料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4)工程进度款的审查。


5)中间重要节点的跟踪。


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对工程结算进行初步审核。


8)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9)对项目总投资额,包括建安工程费及工程其他费用(勘察、设计费) 进行监督管理。


10)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


11)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有效的技术建议。


12)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13)协助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675084.01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管理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诚信编号的类别不限)。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


4.4.1.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1.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作为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6对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9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业绩(须含项目管理内容)(以有效的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 11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最新防疫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庞工


电    话:0757-855330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000


联系人:余工、陈工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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