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 第十七章 究竟无我分
第十七章 究竟无我分
1.云何应住
【原文】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解释】这时候,须菩提问佛:“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如果已经发无上正等正觉的大菩提心,心应该如何安住呢?如何降伏波妄心呢?”发大愿很重要,如果自己根本没有出离心,没有成佛度众生的大愿,就不会有大的进步。前面讲,不要住相,不住我相、人相、众生相和寿者相,也不要住佛法相,不要住佛的相。已经说了这也不能住,那也不能住,到底该住在哪里呢?如何降伏这个心呢?
佛陀听了以后,告诉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无上正等正觉的大菩提心的人,应当这样来生心,我应该要灭度一切众生。”如果没有大愿,光考虑救渡自己,这样愿力不够大。
佛陀又说道:“虽然说灭度一切众生,可是实际上可以说无一众生被灭度。”佛陀怕弟子们着众生相,故意这么说。说法一生,实则不说一法,这是怕弟子们着佛法的相,所以如此说。
佛陀又说道:“为什么这么说呢?须菩提!如果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和寿者相,则并非真菩萨,只是肉眼凡胎罢了。如果是真菩萨,是不会着相的。”
佛陀又说道:“为什么这么说呢?须菩提!实在没有佛法教你如何修到无上正等正觉。”佛法只是指月之指,指向无上正等正觉,但是修行得靠自己去修。众生的自性本心本来就是寂灭,如此是菩提,又何必还要向外求什么呢?这里不见有什么佛果可求了,本性具足一切了。佛陀这里这么说是怕众生执着于佛法,但是不可以说佛法没有用,佛法可以说有大用。
心应该如何住呢?这也不能住,那也不能住,到底该住哪里呢?此经已经说了,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哪里都不住,又哪里都住,也许有人说这不是矛盾的吗?不会矛盾呢!心如同行云流水一样,每一时刻都住在当下,如此就是无所住而生其心了!念兹在兹,这就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了。
2.佛所说义
【原文】“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解释】佛陀又说道:“须菩提!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来往世在燃灯佛那里,有没有得到一个法叫无上正等正觉法?”
须菩提回答道:“没有得到,世尊!按照我的理解,佛所说的意思,佛往世在燃灯佛那里,并没有得到叫所谓的无上正等正觉的佛法。”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里佛陀教弟子们破除对佛法执着。
禅宗讲个挂角羚羊的公案。羚羊夜晚在树林里睡觉的时候,把角挂在树枝上,猎人在地上找是找不到的。我们在找寻禅,找寻道的时候,杳无踪迹。佛陀告诉我们要修到无上正等正觉,大彻大悟,可是却看不到有形的楼梯一步一步往上走,似乎只有无形的天梯。
既然没有实在的法可得菩提,那么菩萨所悟的般若岂不是非法吗?世尊往世在燃灯佛处,所得的法,这一世才得以成佛,岂能说不是得了菩提?为何说没有法可得呢?于是佛陀破除须菩提的疑虑。佛陀这么说只是为了破除对佛法相的执着。
3.诸法如义
【原文】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解释】佛陀又说道:“是的!是的!须菩提!在燃灯佛处,实在没有得到所谓的法,而让如来得无上正等正觉。”佛陀印证了须菩提的领悟,破除燃灯佛,也就是过去佛的佛法的执着。之前已经破了佛陀自己的佛法相,这次一点都不客气,连过去佛,未来佛的法相都要破除。
佛陀又说道:“须菩提!如果有法可以让如来得无上正等正觉,燃灯佛就不会授记:你在来世,应当成佛,名号为释迦牟尼。”佛陀在前世燃灯佛那里已经起好名字了,就是释迦牟尼佛。说明在那一世,佛陀还没有成佛,也没有法可得,可以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佛陀又说道:“因为却是无实在的什么法,可以得无上正等正觉,所以燃灯佛才给我授记:你再来世,应当成佛,名号为释迦牟尼。”破除了菩萨对于无上正等正觉佛法相的执着。菩萨弟子们都在倾听佛陀讲法,弟子们水平不一,弟子们以为师父还藏着掖着有什么秘诀、什么绝招可以到最后那一步,到无上正等正觉。佛陀这么说,就说不要抱着什么幻想了,该教的都教了,要自己去做功夫修行才可以的。佛陀让弟子们不要抱着幻想,有什么捷径,师父一说,马上都到无上正等正觉,没有这样的好事。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了。
佛陀又说道:“为什么这么说呢?所谓的如来,并不是这个色身之相的称呼,而是诸法应当体会如如之义,体会如如不动心。”佛陀担心弟子们不能达自性本心法身真体,执着认为一定是有所修,有所得法。要不如来怎么能够得无上正等正觉呢?必定在过去世得法了,才能够成佛。对于弟子们在过去世没有得法的,有没有希望呢?佛陀在这里给弟子们信心,讲佛陀以无所得,什么所谓的法也没得到,破除了弟子们的执念。
佛陀还恐怕弟子们不能领悟,所以直接示下:为什么说菩提无所得呢?因为所谓的如来,并非色相的称呼,是诸法如如之义。宗门有一句话说:向上一路三世诸佛不许执着,如果执着则眼瞎,因为此中没有你所寻觅的所谓的法,所谓的捷径,不可以执着。因此佛陀教我们莫向外求,不要执着于过去佛、未来佛,甚至现在佛。
4.非一切法
【原文】“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解释】佛陀又说道:“如果有人说:‘如来得了无上正等正觉,得了大菩提。’须菩提!请注意了,实在没有什么法可得,并不是得了什么法,让佛得无上正等正觉。”这句话,先破了对于佛果的执着,对于佛法的执着。接下来,又担心弟子们以为佛法一点用都没有,偏颇了,就又破了弟子们这个执念。因为此经文很殊胜,前面已经讲了,如果能够受持读诵一句两句,都有特别大功德。
佛陀又说道:“须菩提!如来所得的无上正等正觉,是无实无虚的,所以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如果说佛法很虚,那也不对,因为佛法是真实话,不打妄语。佛法有很大功德,此经文功德很大。因此说佛法无虚。如果说佛法很实,但是佛法也是一切法的范围之内,一切法无自性,也都不可以执着,打破了对佛法相的执念,因此佛法无实无虚。为什么说一切法是佛法呢?庄子讲道在屎尿!在每一件事物当中,都有道,都有佛法。
佛陀又说道:“须菩提!不要执着于我所说的一切法,这里所说一切法,即非一切法,只是称之为一切法罢了。”所谓法,并无法相,所以称之非法,一切法也都是非法,因此称之为非一切法。佛陀在这里打破法相,一切法都无法相。这里的法是包括了所有事物。
5.人身长大
【原文】“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解释】佛陀又说道:“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这个法也不可以执着于人身长大。”人身属于法,长大也属于法,不执着于人身,也不执着于长大。这个人身是四大假合而成,不可以执着。庄子中讲,天地如同一个大熔炉,人偶尔而得人身,会很兴奋地喊道:“人身!人身!”长大也是幻相罢了,实相无长无短,无大无小。
须菩提回答道:“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是非大身,只是称之为大身罢了。”身体如同须弥山那么大。如果入定中,身体和周围的界限消失,与万物融为一体,如同须弥山那么大了。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左脑中风,右脑开悟。她发现身体界限消失了,与万物融为一体。难怪佛陀说,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原来我们真的与万物为一体!
6.不名菩萨
【原文】“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解释】佛陀又说道:“须菩提!菩萨也是如此。”须菩提认为有佛法度众生,如此方能称之为菩萨。这里破对菩萨的执着。菩萨这个人身,也只是色身而已,不可以执着。
佛陀又说道:“如果这么说:‘我当灭度无量的众生’,这样才算是菩萨,实际不是这样的,这样不能称之为菩萨。为什么呢?须菩提!实在没有法称之为菩萨。”不要执着于菩萨的相,佛陀的三十二相都不执着,更不要执着于菩萨的人身长大了!不执着于佛陀的佛法的相,更不要执着于菩萨一定要带着什么佛法,如果没有佛法就不能称之为菩萨。如果不去用佛法度众生,如何称之为菩萨呢?这里一并都破了对相的执着,对众生相的执着也破了。
佛陀又说道:“所以佛说:‘一切法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和寿者相。’”
7.真是菩萨
【原文】“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解释】佛陀又说道:“须菩提!如果菩萨如此说:‘我当要使得佛法庄严’,如此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菩萨。”菩萨们恐怕有这样的疑虑,如果没有佛法度众生,如何使得佛土庄严呢?每个人自性本心的孤寂光明,不能简单用庄严这个词形容的,所谓的庄严,并非庄严,只是一个形容罢了。所谓的佛土,就是净土,一念清净,心地就是净土,不要去找什么净土。如果不能通达此理,就不是真正的菩萨,只是执着于净土、执着于佛法的凡人罢了。如果能够通达于无我、法无我,如来说这样才是真正的菩萨。
佛陀又说道:“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来说:庄严佛土,即并非庄严,只是称之为庄严罢了。”庄严佛土,使得众生升起恭敬心;心净则自然庄严。
佛陀又说道:“须菩提!如果菩萨能够通达于无我、无法,也就是打破了我相、法相的执着,如来说这才是真正的菩萨。”如果有我执,法执,不能算是真正的菩萨。
此章佛陀破了我执,法执,破了菩萨的我相,法相,因此称之为究竟无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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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食品监管领域“两法衔接”带来的“甜头”正日益显现。
目前,佛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方面,探索建立部门之间“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合力执法”的新路子,扣紧食品监管的最后一环,形成一个“可复制”的食品监管模式。
“两法衔接”:
机制、标准和流程缺一不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在食品监管领域,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一直是佛山探索并努力的方向。
为何需要“两法”无缝衔接?“它对于案件的查处是十分有利的,行政部门调查取证的权限、手段有限,体现在核实投诉举报信息客观真实性、线索有效性,对涉嫌违法人员活动轨迹追踪等方面。”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陈佳庆表示,依托司法机关,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的侦查优势,在重大、复杂案件中提前介入,符合现实需要,能够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近年来,在食药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出现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案件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少等问题。追根究底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不顺畅,导致部分的犯罪行为不能够依法受到制裁。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对问题溯源。打破部门之间的藩篱,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性地选择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本身入手,从问题线索处置到案件移送,建立了全链条的机制、标准和程序,推进食品监管领域“两法衔接”。
近年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公安局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检查监督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可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逐步建立食品大要案提前介入机制等。
此外,建立了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程序、机制和线索通报标准、程序,明确规定食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移送依据以及案件线索通报、线索反馈、情报交流及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政策支撑作用。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见势而动、因时而变,开出“制度药方”,为“两法衔接”立下了章程,定好了规矩,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立足“三个创新”
精准打击更有效
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要做到既“上心”也要“创新”。
实现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的“新路子”,关键是打好“创新牌”。首先就是立足于在制度、机制上创新,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根源上规范工作职责分工、衔接模式,理顺案件移送、证据鉴定采集、信息共享等基础性问题。
推进食品监管“两法衔接”方式不单一!今年3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两法衔接”联合执法办公室,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形成公安及时介入、案件共办的统筹执法模式,提升打击精度、准度、力度。“一起研判、一起摸查,协作成效已初显。”陈佳庆介绍,自成立以来,“两法衔接”联合执法办公室移送了6宗食品移送案件。
创新不是漫无目的尝试!围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破“两法衔接”固有的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正向模式,理顺刑事追究与行政处罚双向移送机制,推行“两法衔接”案件线索反向移送机制,实现全闭环、无死角处理。以2020年查处的南海区某商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等案件为例,在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后,反向移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追究当事人其他未达到追刑的违法行为,做到了全闭环处理。
除此以外,“执法抽检、绿色畅行”也是“创新牌”之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两法衔接”检验检测快速绿色通道,牵头制定《应急检测项目清单》,明确规定酸价、过氧化值等14个检验项目在收样12个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铝残留量、孔雀石绿等16个检验项目在收样24个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推动建立稽查执法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优势,为“两法衔接”提供充分的基础数据证据。
立足于建章立制,反向移送、闭环管理,执法抽检、绿色畅行等创新点,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上的试一试、闯一闯,迸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既精准打击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又形成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办理食品类一般程序案件2118宗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这条路走得对不对、好不好,用事实来评判!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探索建立的新路子,正在发挥重要作用。2020年,该局掌握一起涉嫌假冒“飞天”贵州茅台酒的案件,迅速将线索反馈并移送至公安机关。双方首次跨省远程打击制假售假案件,捣毁制假窝点,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两名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件的成功破获,离不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联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起的案件线索通报、线索反馈、情报交流及信息共享机制。
“两法衔接”带来的成效不胜枚举。2018年,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散装食用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了32家问题店铺,并将符合移送标准的25宗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该系列案查处是该局同公安部门良好沟通和信息共享的充分体现;2021年12月,在对南海区猪肉档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时,检测出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酸,南海区桂城市场监管所就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2021年9月,依法对三水区乐平镇某小食店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立案并移送公安查处。该案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嚣张气焰。
数据就是最好的证明!据了解,截至2022年10月,佛山全市办理食品类一般程序案件2118宗。
食安则民安!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既做严厉的执法者,也是温情的守护者。2019年9月以来,佛山率先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清单,一年内,共两批57项内容监管清单“出炉”。其中,在食品安全方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等行为,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将免予行政处罚。
当下,佛山正在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探索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
11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化、精准化。
要点如下:
优化跨省旅游管理政策。根据最新风险区划定管理办法,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
跨省游客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按照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要求,积极引导游客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推动防控关口前移。
继续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暂不恢复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业务。
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进入景区和入住饭店人员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核实和整改工作。压实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各类行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配合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制定完善滞留游客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因疫情发生游客滞留,按照分类施策、分批转运、安全有序、严防外溢的原则,科学组织实施滞留游客返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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