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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儿童火车票优惠将执行新规定

时间:2022-11-19     人气:1256     来源:佛山政法     作者:
概述:铁路一直实行以身高作为儿童优惠票的购买标准。近年来,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舆论呼吁铁路调整儿童票购买标准......

区分车票实名制和非实名制的情形


分别按照年龄和身高销售儿童票


视力残疾旅客


可以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


铁路运输企业发现霸座


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


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


日前


交通运输部公布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以下简称《客规》)


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原《客规》是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近年来,铁路政企分开改革持续深入推进,铁路营业里程不断增加,高速铁路快速发展,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发生巨大变化,铁路运输企业不断突破传统客运服务形式,实现服务、经营创新。原《客规》的部分内容已经与铁路政企分开改革新要求不匹配,与铁路旅客运输实际不相符,还有不少内容滞后、缺失,需要调整或者补充。为了更好适应铁路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规范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的行为,保护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必要修订完善《客规》并上升为部门规章。


儿童票按年龄或身高销售


长期以来,铁路一直实行以身高作为儿童优惠票的购买标准。近年来,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舆论呼吁铁路调整儿童票购买标准,对以年龄作为儿童票购买标准有普遍认同感。


据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司长王忠刚介绍,此次修订,在儿童优惠票的售票标准上取得重大突破。根据我国保障儿童权益有关年龄规定,借鉴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相关行业儿童票年龄标准制定情况,按照不缩减儿童票受益人群范围的原则,根据铁路运营实际,区分车票实名制和非实名制的情形,分别按照年龄和身高标准售票。


具体来说,对已经实行了车票实名制的列车,儿童优惠票以年龄为标准,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同时考虑到现阶段有的列车和车站受设施设备、环境条件影响,无法实行实名制,如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儿童优惠票仍以身高为标准。


依据《客规》, 除需要乘坐火车通勤上学的学生和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儿童外,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未满14周岁或者未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身高不足1.5米的儿童,应当随同成年人旅客旅行。


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2米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保障特殊群体乘车权益


除了调整儿童优惠票售票标准,扩大儿童权益普惠范围外,《客规》还对学生、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等群体实行优惠(待)票。


《客规》规定,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含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军事院校,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民办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研究生,凭学生证(中、小学生凭盖有学校公章的书面证明)每学年可以购买家庭居住地至院校(实习地点)所在地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优惠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盖有院校公章的学校书面证明当年可以购买一次学生优惠票。学生优惠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席或者动车组列车二等座。


为保障军人乘车权益,《客规》明确了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的人员凭证可以购买优待票,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要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遗属,消防救援人员,以及与其随同出行的家属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


为保障特殊群体旅客乘车权益,《客规》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要为老幼病残孕旅客等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为老年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人工服务;特别明确视力残疾旅客可以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


明确可拒绝运输的情形


“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拒绝运输及补收票款的情形,既便于企业按规定操作,又保护旅客合法权益,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客规》时如是说。


《客规》规定对下列旅客,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拒绝运输:


(一)有本规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拒不支付应补票款、加收票款的;


(二)不接受安全检查的;


(三)购买实名制车票但不接受身份信息核验,或者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施隔离管理的;


(五)扰乱车站、列车秩序,严重精神障碍和醉酒等有可能危及列车安全或者其他旅客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旅客不听从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劝阻,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运输。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此外,加大力度制裁霸座行为在《客规》公开征求意见时就备受关注。如今,《客规》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变造、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霸座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谈及《客规》在畅通旅客维权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保障措施,王忠刚介绍,一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明确旅客有权就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问题向铁路运输企业投诉,也可以向铁路监管部门投诉。二是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建立旅客运输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渠道,配备投诉处理人员,保证投诉渠道畅通。三是规范投诉处理时限,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在收到旅客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情况,10个工作日内告知实质性处理结果,对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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