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最低工资标准提升了,对我有影响吗?
最近,佛山公布了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1720元/月
上调为1900元/月
大家都很开心
但是小伙伴们都有这样一些疑问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不包含哪些项目?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工资比最低工资高,提升对我有影响吗?
今天,小编为大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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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的项目有: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以上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含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1)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90%。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符合定期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1900元x90%=1710元/月,比原来多领162元。
(2)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最低标准提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1900元/月。
(3)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下限提高。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佛山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1900元/月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
(4)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下限提高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合同必填项)。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也相应提高为1900元/月。
(5)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下限提升。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用人单位在员工医疗期内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1520元/月。
(6)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待遇提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1900元/月的标准向其支付报酬。
(7)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支付给劳动者的生活费提高。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用人单位在停工停产期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1520元/月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我们都知道社保卡
但是很多人都没有社保卡
那么社保卡有没有必要办?
首先要搞清楚社保卡有什么用
社保卡功能
01、可作为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卡可作为享受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可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和各项社会保险信息;持卡就医登记及实现医疗费用结算。
02、领取社保待遇的银行账户
除医保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功能外(仅限于可享受医保个人账户待遇的人群),社保卡的金融账户还可用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作为领取养老金、失业金、工伤保险金等社保待遇的银行账户。
03、可作为借记卡使用
社会保障卡可作为普通银联借记卡使用,具有消费、转账及现金存取等金融功能。
04、社保卡免缴年限
各合作银行均推出了社保卡免缴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优惠方案。
05、可到银行申请开对账折
如何申请办理对账折,请咨询银行。
06、可自助办理社保业务
各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及部分村居行政服务中心都设有社保自助终端机,市民只需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便可查询参保情况及医保个账发放明细,并自助办理打印参保证明等社保业务。
社保卡的功能有很多
可以结算医疗费用、领取养老金
还可以作为银行卡存取款等
那么,如何办理社保卡呢?
办理社保卡
受理范围
佛山市社保卡的发卡对象为:参加(或曾经参加过)我市社会保险(含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一人一卡,实名领用。
注:目前所办理的社保卡均为第三代社保卡(包括补换卡)。
办理时限
社会保障卡正常制卡时间为12个工作日(不包含周末、节假日),社保卡的制作需要经过多部门(包括银行、数据采集中心、市社保局、省制卡中心、制卡商等的工作流程),具体制卡时间可能因特殊情况顺延。卡制作完成后,制卡商需要通过快递物流邮寄到银行卡中心,再配送至各银行网点进行入库分发,具体领卡时间以银行通知为准,故整个流程下来大概需要三周或以上的时间。
目前,佛山市五区已实现快速发卡、快速补换卡服务,可享受快速申领服务,最快5分钟可拿到社保卡。(推荐市民使用快速发卡)。
注:快速发卡银行网点地址查询:通过“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业务办理”—“快速发卡网点”
所需资料
新办社保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定点照相馆相片回执(相片回执无有效期)。
提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指:
①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
②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办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或监护人证明文件。
③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华侨,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护照,具体建议咨询开卡银行。
④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居住证,具体建议咨询开卡银行。
⑤外国居民,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具体建议咨询开卡银行。
⑥无法委托监护人或户籍内家庭成员代办的,需出示经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委托书,具体证明材料,请咨询所选定的发卡银行。
注:符合代办申请的条件如下:
1)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 申请人常驻异地的。
3) 申请人因年龄偏大、残疾、病患等客观因素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
提示2:无相片回执可参考:
①佛山市户籍参保人,线下或线上申领社保卡时均可使用身份证相片,无需相片回执(如公安库的相片不符合要求,需相片回执哦);
②非佛山市户籍参保人,可到有快速发卡机的农业银行网点申领社保卡(快速发卡机可直接识别身份证的照片,也可使用新的相片回执,具体以银行回复为准)(如公安库的相片不符合要求,需相片回执哦);
③如为补换卡,既可以使用原社保卡相片,也可以使用新的相片回执。
注:定点照相馆地址查询方式:通过“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业务办理”—“知识问答”。
办理途径
1、快速发卡(推荐)
佛山市已增设多家银行服务网点可使用自助发卡机快速新办社保卡和补换社保卡。注:①(快速发卡服务网点地址查询:通过“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业务办理”—““快速发卡网点”)。
2、线上申领
关注“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业务办理”—“社保卡申领”,按提示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相片回执号,通过人脸识别后,填写个人信息,并指定领卡银行网点即可申领社保卡。注:目前港澳台、华侨、外籍参保人员只能通过线下申领佛山社保卡。
3、线下申领
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市民可前往工商银行、佛山农行、南海农行、顺德农行、佛山中行、顺德中行、建设银行、佛山农商、南海农商、顺德农商、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润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州银行等合作发卡银行柜台进行社保卡申领。在有快速发卡设备的网点还能享受快速申领服务,最快5分钟拿到社保卡。
注:佛山农行、南海农行、顺德农行、佛山中行、顺德中行、佛山农商、南海农商、顺德农商,这部分银行不同区域但同为二级分行的情况,业务跨区相当于更换服务银行(即市民社保卡为佛山农行,补换卡需选佛山农行网点办理,不能选顺德农行或南海农行办理补换卡业务)。
特别提示
市民在提交社保卡制卡申请后,除社保卡制卡失败(如报省厅失败、银行开户失败、卡商制卡失败等)外,其余情况均不允许撤销申请。
如因社保卡制卡失败,可通过以下方式取消:
(1)请市民致电佛山社保卡中心(电话0757-83382068)核实身份后取消制卡。
(2)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反馈(关注“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业务办理”—“反馈”)。
(3)或到开卡银行网点申请取消制卡。
注:制卡进度查询:关注“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业务办理”-“制卡进度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佛山市有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三水区教育局制订了2022年三水区公办初中秋季学期初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三水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我区申请入读公办初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父(母)是三水区户籍;
2、学生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三水区内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3、学生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需连续到2022年2月)。
3、佛山市外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1、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三水区公办初中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附件)所列17个类别借读条件之一的人员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保障入读公办初中,统筹安排学位。学生与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学生父或母必须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才能报名,如果居住证正在办理延期签注手续的,要同时提供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和居住证换证的受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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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公办初中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
注:缴纳连续5年社保类政策性借读的要求是学生父或母在三水缴纳社保必须是从2017年3月到2022年2月连续60个月不间断。
2、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通过积分入学方式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学生。申请积分入学并非全部保障入读公办学校,教育局按积分学位数量,根据所有积分入学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被录取的学生即为普通借读生。申请人必须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才能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方案4月8号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需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不需要参加第一批的网上报名,请留意积分入学方案,按规定时间办理积分。
4、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台胞子女等,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说明:本次招生只接受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如发现非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取消其录取资格,注册或开学后发现的也需退学处理。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本次招生报名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学生3月7日开始网上报名,只受理三水区户籍生、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内非三水户籍生和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报名,该批学生按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审核公示→分配学位的流程申请学位。
第二批是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按4月8号公布的积分入学方案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家长如有疑问可致电三水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7772210。
1、第一批学生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3月7日9:00开放接受报名,3月13日17:00关闭“填表报名”功能,“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第一批学生报名填报办法
三水区户籍生、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内非三水户籍生和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登录报名系统首页后,点击“填表报名”,然后按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信息即完成信息填报。保存信息后,请家长返回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打印报名表,按提示打印报名表(能打印报名表即代表信息录入成功),打印后家长要认真核对报名表的内容是否正确。如需修改的,请在招生系统首页点击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信息录入界面需从上到下重新填报所有信息(不能只修改某项信息),修改后要重新打印报名表。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手机报名方法◀
电脑报名网址:
http://www.aabfb.com/chuzhong/index.html
3、关于第一批网上报名的重要提示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2、家长首先要认真阅读2022年三水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须知,确认知悉后方可进入填写信息,各环节有相关提示,请家长仔细阅读;
3、报名系统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智能化指引,市民如实根据系统指引填报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请对照资料原件填写;
4、报名系统操作比较简单,在“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前都可以重新登录进行信息修改。请家长们一定要用真实信息报名,切不可用编造、虚假的信息进行尝试,因信息虚假、错误造成未能获得入学资格或影响学位安排优先次序的,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5、关于志愿填报的说明:三水区户籍学生只能以户籍地址或家长房产地址(仅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住宅房产)选择对应的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非三水户籍学生父(母)在三水有房产的以房产地址填报对应的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没有房产的非户籍生以父(母)居住地或现就读小学镇(街道)选择填报第一志愿学校。
第二志愿是作为未能录取入第一志愿学校的备选志愿学校,系统根据填报的信息进行分析,提供志愿学校选择。
4、第一批学生提交报名资料
非三水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后,请在3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提交报名资料(报读新乐平中学分校的学生在新乐平中学主校提交),逾期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受理其入学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小学(含区实验小学、西南中心小学)毕业生报名资料在就读小学提交,提交时间通过现就读小学另行通知。
非三水区公办小学毕业的第一批各类学生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三水户籍生需提交资料:
(1)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在原就读小学打印并盖章)
(2)《三水区2022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
(3)三水户籍生以学生户籍地址以外的家长房产(可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选择学区的依据的,除了提交上述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交学生的出生证或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
2、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需提交资料:
(1)学生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房屋产权人、社保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在原就读小学打印并盖章)
(3)《三水区2022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
(4)父(母)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父母一方为三水户籍的无需提交)
3、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交资料:
①连续5年社保类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在原就读小学打印并盖章)
(3)《三水区2022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父(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有房产的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一方三水户籍类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交材料:
(1)学生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在原就读小学打印并盖章)
(4)《三水区2022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
(5)父母有房产的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类的政策性借读生提交的材料请按附件《三水区政策性借读生2022年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的基本材料提交。
5、对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重要说明:
①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均可视为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二手房必须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②以房产作为学区申请依据的同类别申请人的录取顺序是先购房者优先,而同一房产的购房备案日期比房产证的日期靠前,建议家长即使有房产证也尽量提供已备案购房合同,在网上报名填写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专用章”里确认的时间为准。
6、报名资料复印要求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已备案购房合同复印购房合同的封面页、显示房产面积页、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页、购房人签名页。
(3)住宅房屋权属证书除封面页整本复印。
四、第一批学生报名审核结果公示
第一批报名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后,审核结果于4月8日前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录取后学生的学位安排规则
学位安排顺序:每所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按学区内的三水区户籍生→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批次顺序录取,录满即止。
第一批:学区内户籍生人户一致学生(即以户籍地址选择对应学区学校为第一志愿)优先安排。
如果出现该批次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招生人数,即以学生入户到该学区的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先入户者优先,录满即止。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第二批:安排三水区户籍生人户分离学生(即以家长房产地址选择对应学区学校为第一志愿)。
该批次学生先录取用学生父母房产申请的(先购房者优先),再录取用祖辈房产申请的(先购房者优先),录满即止。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第三批:安排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学生。
该类学生先录取父(母)在学区有房产的,按先购房者优先排序,社保类学生统筹安排,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第四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中先安排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先购房者优先,其他类别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如果学区内学位不足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第五批:安排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以积分从高到低排名次序,参考个人志愿统筹安排学位。
六、学位安排时间及注册
6月底7月初安排学位并注册,由录取学校派发注册通知书,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不再作入学安排。
温馨提示
三水区所有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均按政策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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