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气温将急降!强冷空气来了!
受偏南暖湿气流和弱冷空气影响
11月22日起
佛山连续4天出现阴雨天气
气温下降,日温差小
注意!
下周强冷空气将发动强势进攻
佛山将迎来垮塌式降温
据佛山市气象台预计,受切变线影响,今日(11月26日)佛山有中雨和雾;11月27日降雨减弱;11月28日-29日白天多云间阴天,气温回升;11月29日夜间起强冷空气影响佛山,届时北风明显加大,气温急剧下降;11月30日-12月2日受强冷空气影响,阴天为主,天气寒冷,过程日平均气温下降10~12℃, 并伴有6级左右阵风;12月2日前后将出现今年下半年以来最低气温10~11℃。
具体预报如下:
11月26日:阴天,有中雨和雾,19~22℃;
11月27日: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雨,21~25℃;
11月28日:多云间阴天,局部有小雨,22~29℃;
11月29日:多云间阴天,局部有小雨,22~29℃;
11月30日:阴天间多云,有小雨,13~24℃,偏北风 3~4 级,阵风 6 级左右;
12月1日-2日:阴天间多云,10~15℃。
温馨提示
1、雨雾天气持续,道路湿滑,能见度较差,注意水陆交通安全。
2、气温骤降,老人、小孩、特殊人群注意保暖;避免引发呼吸道疾病和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注意家居用火安全和室内通风,慎防使用煤气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3、农业、畜牧业、养殖业需有针对性地做好防风保暖工作。
4、本次强冷空气影响期间阵风大,需防御大风导致的厂房工棚、塔吊、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树木倒塌等灾害。
南海区关于加强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45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KTV)、美容美发场所、洗浴场所(足浴、按摩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游戏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的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所有进入剧院、电影院、体育馆、游乐园(场)、露天游泳场馆、旅游景点室内场馆等场所的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养老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封闭管理。公安监管场所、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康复机构等重点特殊场所暂停探视,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四、全区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对有外省、外市旅居史人员要督促落实“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并做好健康监测)。对在酒店、宾馆等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落实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五、全区各类公共场所、村(社区)、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大楼)、工厂、企业须严格加强管理,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外卖、快递、家政服务、装修维修、装卸搬运等人员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凭证进入。加强对出租屋相关防疫措施的管理。
六、全区各类公共场所须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严格控制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须严格按照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人”。
七、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须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车辆(含出租车、网约车、社会车辆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有序流动。
八、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的会议、培训、演出、人才招聘、展览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压严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控制人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九、市民群众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所在地市。
十、对各类“应检尽检”重点人群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求,实施定期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从11月25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均应履行相关责任,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佛山疾控提醒您: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疫情输入风险增大,广大市民仍需提高警惕,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抵佛后请务必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来(返)佛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途中做好防护,来佛后3天3检,保持24小时核酸阴性。跨市通勤人员保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出行。抵佛后执行“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并做好健康监测,倡导普通市民(除重点人群外)定期自觉开展核酸检测。
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境内疫情概况
据国家卫健委通报
11月24日0-24时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3041例
病例分布情况:
广东892例,北京424例,河北329例,重庆258例,山西208例,河南140例,四川123例,黑龙江108例,山东88例,内蒙古85例,浙江51例,云南47例,贵州42例,福建41例,江苏32例,陕西30例,湖南29例,辽宁24例,新疆20例,湖北12例,上海9例,江西9例,青海9例,吉林8例,甘肃6例,安徽5例,海南5例,天津3例,广西2例,西藏2例。
含70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497例,重庆122例,浙江19例,四川15例,湖南8例,山东7例,北京6例,黑龙江6例,甘肃6例,云南4例,山西3例,青海3例,江苏2例,福建2例,河南2例,河北1例,内蒙古1例,广西1例,海南1例,贵州1例,陕西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654例
病例分布情况:
广东7584例,重庆6242例,河北3046例,北京1436例,四川1187例,新疆957例,甘肃870例,陕西793例,青海729例,山东726例,山西724例,河南719例,吉林570例,湖北559例,内蒙古545例,天津418例,辽宁394例,江苏317例,云南302例,黑龙江288例,广西259例,宁夏241例,安徽152例,湖南139例,浙江133例,贵州109例,上海77例,江西60例,福建35例,海南28例,西藏12例,兵团3例。
广东省疫情概况
11月24日0-24时,广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95例(广州257例,深圳28例,珠海13例,汕头1例,佛山26例,韶关8例,惠州7例,东莞2例,中山5例,江门2例,阳江4例,湛江18例,茂名6例,肇庆12例,清远6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584例(广州7267例,深圳15例,珠海12例,汕头1例,佛山150例,韶关4例,梅州12例,惠州8例,汕尾1例,东莞33例,中山34例,江门3例,阳江3例,湛江16例,茂名1例,肇庆14例,清远5例,揭阳5例),另有49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477例,珠海5例,中山2例,阳江6例,湛江1例,茂名5例,潮州1例)。
广州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7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267例
11月24日0-24时,广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7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267例,另有477例此前已公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深圳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例
11月24日0-24时,深圳新增28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5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共计29例。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19例,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2例,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3例,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4例,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1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7例,在主动就诊中发现2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5例。
中山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4例
11月24日0-24时,中山市报告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和3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东莞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3例
11月24日0-24时,东莞市新增2例确诊病例(望牛墩1例,寮步1例),33例无症状感染者(塘厦镇15例,寮步镇4例,厚街镇4例,虎门镇2例,长安镇2例,茶山镇1例,道滘镇1例,黄江镇1例,南城街道1例,石碣镇1例,万江街道1例)。其中12例在集中隔离发现,3例在居家隔离发现,4例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例在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发现,2例在跨区域协查发现,2例在主动就诊发现,9例在社区筛查发现。
肇庆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
11月24日0-24时,肇庆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2例,无症状感染者14例。含集中隔离发现16例,居家隔离发现2例,高风险区域筛查发现8例。
湛江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8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
11月24日0-24时,湛江市新增确诊病例18例,无症状感染者16例,另有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
重庆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8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242例
11月24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8例(渝北区106例、九龙坡区33例、云阳县16例、渝中区11例、江北区11例、万州区9例、南岸区9例、沙坪坝区8例、开州区7例、巫山县7例、大渡口区5例、丰都县5例、奉节县5例、黔江区3例、巴南区3例、武隆区3例、垫江县3例、璧山区2例、荣昌区2例、万盛经开区2例、北碚区1例、江津区1例、永川区1例、綦江区1例、潼南区1例、梁平区1例、巫溪县1例、秀山县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242例(九龙坡区1048例、渝中区1008例、江北区1008例、渝北区841例、梁平区657例、南岸区529例、沙坪坝区442例、北碚区205例、巴南区72例、大渡口区70例、垫江县56例、秀山县46例、涪陵区33例、巫溪县29例、万州区28例、开州区24例、合川区16例、江津区15例、黔江区12例、璧山区10例、铜梁区10例、云阳县10例、荣昌区9例、彭水县9例、城口县8例、长寿区7例、忠县7例、万盛经开区7例、綦江区6例、大足区6例、潼南区3例、奉节县3例、武隆区2例、丰都县2例、永川区1例、南川区1例、巫山县1例、石柱县1例)。
河北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29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046例
11月24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29例,其中石家庄市321例、邢台市3例、廊坊市2例、沧州市2例(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邯郸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046例,其中石家庄市2876例、秦皇岛市55例、廊坊市29例、保定市14例、雄安新区14例、邢台市13例、沧州市10例、邯郸市10例、张家口市9例、承德市8例、衡水市6例、唐山市2例。
北京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24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36例
11月24日0-24时,北京新增424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436例无症状感染者(含6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中863例已通报)。
四川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3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87例
11月24日0-24时,四川省新增外省来(返)川感染者263例,其中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247例。
新增省内感染者1032例,其中确诊病例92例(成都72例,阿坝11例,德阳2例,凉山2例,广安1例,乐山1例,眉山1例,内江1例,宜宾1例),无症状感染者940例(成都475例,德阳181例,绵阳58例,阿坝52例,达州22例,广元18例,眉山18例,宜宾16例,泸州15例,内江15例,巴中14例,遂宁13例,资阳10例,广安7例,凉山7例,自贡7例,乐山5例,南充5例,雅安2例)。
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5例,其中外省来(返)川5例,省内10例(成都5例,凉山3例,内江2例)。
新疆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0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57例
11月24日0-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确诊病例2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57例。
甘肃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70例
11月24日0-24时,甘肃省新增确诊病例6例,均在兰州市(安宁区3例、七里河区2例、城关区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70例,其中兰州市798例(城关区313例、七里河区159例、安宁区147例、西固区80例、榆中县76例、红古区9例、皋兰县8例、永登县6例),白银市20例(会宁县6例、白银区5例、景泰县5例、靖远县4例),庆阳市20例(环县9例、正宁县3例、西峰区2例、华池县2例、镇原县2例、庆城县1例、宁县1例),武威市凉州区9例,临夏州9例(广河县4例、临夏市3例、康乐县2例),张掖市5例(民乐县2例、甘州区1例、临泽县1例、山丹县1例),嘉峪关市3例,定西市安定区2例,陇南市2例(成县1例、西和县1例),金昌市金川区1例,天水市张家川县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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