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C33-C34、C47-C54地上建筑物整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C33-C34、C47-C54地上建筑物整改工程项目已由南发改资江字招投标核准〔20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C33-C34、C47-C54地上建筑物整改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临港国际产业社区A区C33-C34、C47-C54地上建筑物整改工程,主要为A1栋钢铁车间及其屋面整改,B1栋钢铁仓库及其屋面整改及其他杂项整改。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2.4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352,624.9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大道公资大楼
联系人: 谭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6589918
招标代理: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电子邮件:fsweiyuan@163.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海区公路管理站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288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1.2 项目概况:
根据桥梁所处路线,本项目分为国省道桥梁及县乡道公路桥梁,其中国省道桥梁包含 6 座桥梁、县乡道公路桥梁包含 15 座桥梁进行维修加固,包含佛山市南海区联星立交桥、樵柏路跨线桥、沙涌跨线桥(里水跨线桥)旧桥、罗村互通立交桥 H 匝道桥、涌表立交桥、海怡大桥A 匝道桥、海怡大桥 B 匝道桥、乐安牌坊前 U 桥、新西樵大桥 A 匝道桥、新西樵大桥 B 匝道桥、海八路立交桥、谢边立交A匝道桥、谢边立交B匝道桥、谢边立交C匝道桥、谢边立交E匝道桥、谢边立交G匝道桥、谢边立交H匝道桥、谢边立交I匝道桥、谢边立交 J 匝道桥、谢边立交K匝道桥、谢边立交Q匝道桥 21 座独柱墩桥梁,上部结构形式主要为连续现浇箱梁、小箱梁、空心板梁等,下部结构主要形式为单支座独柱墩、固结独柱墩、双支座花瓶墩、大悬臂盖梁独柱墩等。
本项目维修加固内容为对独柱墩新增钢盖梁加固、桥台新增抗拔销装置等,具体以图纸为准。
本项目招标清单预算价合计为人民币22015458.00 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21095357.15元。
2.1.3施工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2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7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工期为预计工期,具体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 件接受。
2.1.4招标范围
包括国省道桥梁(包含 6 座桥梁)、县乡道公路桥梁(包含 15 座桥梁)的维修加固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5.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审查条件)。
3.5.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5.6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分别设置联合体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联合体牵头单位承建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联合体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中应有30%或以上人员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各成员单位应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设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设立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联合体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可以兼任本单位承包施工任务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3.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3.7.2 项目总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工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3.7.3 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证明材料,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8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5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业绩(应包括大桥或特大桥)。
3.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9.3在最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注: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施工单位-土建工程施工)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9.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11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4.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5.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2 年12月20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12月20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 2022 年12月20日9时30分。
6.1.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6.3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所有人员一律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佛山市外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yjx.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8 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文珊
电 话:0757- 8628668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T1栋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黄展鸿、聂绮琪
电 话:0757-82131230
传 真:0757-82131230
电子邮件:gdzh_fs@163.com
佛山市均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省道S118线三水区塘排至蕉坑段(K138+326-K140+762)路面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配套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JY2022GC1101
项目名称:省道S118线三水区塘排至蕉坑段(K138+326-K140+762)路面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8307.00 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是省道S118线三水区塘排至蕉坑段(K138+326-K140+762)路面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配套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主要内容包括临时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内容包括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迁出、移回中央混凝土隔离墩,铣刨现状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含铣刨机械、清扫车辆、接运废料运至甲方沥青拌和场,其他工序全包(主要内容:人工协助施工等))、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含材料、机械,其他工序全包,主要内容:人工协助施工,人数不能少于12人等)、水泥路面拉毛(不含铣刨机械、清扫车辆、接运废料运至甲方沥青拌和场,其他工序全包(主要内容:人工协助施工等))、水泥路面钻孔压浆、抗裂贴、水泥混凝土(不含材料,主要内容:小型机具、人工浇筑施工、养护等)、交通标线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2022年度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供应商可参考“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公路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磋商小组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供应商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检查。】
4)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3)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4)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5)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7)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整体磋商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磋商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时间: 2022年11 月 29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6楼601室(佛山市均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方式:接受现场购买或邮购。供应商携带或邮寄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均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④《登记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备注:1、上述登记资料一式两份,用 A4 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如采用快递方式,上述资料的接收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签收时间应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请各供应商注意邮寄时间。)
(四)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登记的收取现金,如需邮寄磋商文件,邮递费到付。代理收到资料并核验无误后通知供应商线上缴纳“磋商文件款”,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文件款后,即向供应商邮寄发出纸质版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购买磋商文件或逾期购买磋商文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响应权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2 年12 月9 日 上 午9:00-9:30(北京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12 月9 日 上 午9:30(北京时间)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6楼6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 月 9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6楼601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均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junyizhaobiao.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 63、65 号
联系方式:0757-87739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均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6楼601室
联系方式:0757-87732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8773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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