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数字化X线胃肠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化X线胃肠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2058
项目名称:数字化X线胃肠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数字化X线胃肠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X线设备 |
数字化X线胃肠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化X线胃肠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说明: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化X线胃肠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所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投标产品。
(4)所投标产品属于国产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投标产品。
(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2: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温馨提示:江湾立交桥进入底层,地址位于华庆体育馆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因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部分表格投标人需根据招标公告上传的“投标文件补充格式”内容要求制作,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提前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780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2787525
相关附件:
附件1:数字化X线胃肠机招标文件(2022113001).zip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11月30日
佛山市三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委托,本中心将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拍卖出让,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 |
地块位置 |
净用地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用途 |
土地使用年限 |
TD2022(SS)WP0037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聚龙湾A区4号 |
26666.92 |
1、1.2≤容积率≤3.0 2、35%≤建筑密度≤60% 3、10%≤绿地率≤20% |
工业用地,用于建设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C3563)项目 |
50年 |
备注 |
本宗地块设有保密底价。本宗地以“标准地”模式出让,需符合产业类型、总投资、固定资产总投资、税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
本地块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按《规划条件》(编号:440607202200239)相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
三、本地块网上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零壹拾肆万元(大写)(CNY20,140,000.00),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大写)(CNY1,0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及成交地价款。
四、本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佰壹拾万元(大写)(CNY4,10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柒拾万美元(大写)(USD70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伍佰贰拾万港元(大写)(HKD 5,20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2年11月30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2(SS)WP0037地块的《佛山市三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2年12月20日14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年12月20日14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0日止;网上拍卖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15时开始。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拍卖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联系。
九、本次网上拍卖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拍卖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拍卖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拍卖业务咨询联系人:苏先生、冯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3140.003
2.系统使用咨询联系人:苏先生、冯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3140.003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二楼交易二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项目A1栋商业中心精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项目已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云东海生物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
本项目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项目A1栋商业中心精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由招标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片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项目A1栋商业中心,占地面积约856平方米,地上四层,首层及二层为展厅,三层及四层办公,本工程的装修面积约2,954.31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1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施工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709,410.8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7,545,612.68 元,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631,640.16元,暂列金:1,532,157.9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项目A1栋商业中心精装修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1.设计部分: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使用人的使用功能需求等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深度要求,在工程范围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室内装修、布展设计(包括布展策划、空间设计、展项设计、多媒体内容设计、软装设计等)、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空调等施工图设计以及和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后续服务(包括设计跟踪、招标采购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盖章等。
本项目需采用限额设计,控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不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合同价。
2.5.1.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装修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施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装修装饰工程(包括建筑修改、门窗及玻璃、沙盘(如有)、软装(家具)及展板等工程);
(2)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排污、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节能、照明、空调等工程);
(3)硬件工程(包括展示区硬件设备、会议区硬件设备等采购安装);
(4)数字化工程(包括展示程序设计、动画多媒体设计、多媒体程序和动画视频制作、集成服务、综合服务等工程);
(5)管网系统;
(6)安防系统;
(7)有关的专业深化设计、检验检测等;
(8)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9)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领取施工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施工许可手续,除按规定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在招标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11)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12)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的配合工作;
(1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相邻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14)竣工图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文本等为编制竣工图而开展和完成的工作。
2.5.1.3上述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如果招标人决定某专业不实施或进行实施方案调整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招标人进行索赔。中标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2.5.1.4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中标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6 承包方式:工程设计费按固定总价包干;建筑安装工程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资质:
①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②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以具备4.2.1条第②项资质并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单位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
委派)
4.7.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7.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9.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云东海生物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 标 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
|
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李工 |
联 系 人: |
李工、钟工 |
电 话: |
0757-82789838 |
电 话: |
0757-82298632 |
传 真: |
/ |
传 真: |
0757-8185426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ddz15@126.com |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