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资金开始申报啦
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
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资金
(鼓励企业提升规模部分)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量发展扶持资金(鼓励企业提升规模部分)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乐从镇2021年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
(二)乐从镇符合条件的往年入库且2021年继续在库(以下简称“在库”)的工业企业、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乐从镇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
2. 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乐从镇范围内;
3. 申报企业当年度无未处置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 申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2、扶持标准
03、申报材料
如下资料均要求加盖企业公章。
(一)工业企业
1. 资金申请表原件(附件2);
2. 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企业曾变更名称,须同时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在库奖励的,需加提供2020年1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 承诺函(见附件3);
5. 收据(样式见附件4);
6. 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见附件5)。
(二)批零住餐企业
1. 资金申请表原件(附件2);
2. 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企业曾变更名称,须同时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2020年12月及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 承诺函(见附件3);
5. 收据(样式见附件4);
6. 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见附件5)。
提醒:附件请于文末扫描二维码下载查看。
04、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网上提交:申请人注册、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申报资料电子版。
工业、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9日。
批发企业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16日。
(二)网上预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请表单填报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
(三)受理和审核:通过网上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从申报平台上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并打印,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要求有目录、页码)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申报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工业、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下班前。
批发企业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进对申报材料真实和完备性、申报金额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四)公示:对通过的项目列入拟扶持对象,于乐从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审批拨付资金。
(五)拨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向镇财政办申请拨付资金,镇财政办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申请单位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相关部门按照对应项目的申报通知和指南,对项目申请单位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单位可通过申报系统跟踪项目审批进度。
05、办理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址:乐从镇新马路A5号6楼605室
06、咨询查询
(一)扶持通平台查询网址
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
(二)镇经发办咨询电话
工业企业:邓先生 28331175;
批零住餐企业:曾小姐 28331179、黄小姐 28338861、方小姐 28331762、李小姐 289722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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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的第一周
是第六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2021年9月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
小编特集纳3期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
一些修改亮点法条的相关处罚案例
此期为第一期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一百零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五)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注:红色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中,修改的重点内容)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细化,是生产经营单位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在相关部门公开的执法案例中
一些企业因为
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受到了处罚
➤➤➤ 案例一
2021年11月,国务院安委办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明查暗访当地钢铁企业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值班室处在危险地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十分混乱等问题。企业下属原料厂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并未显示部门有关内容,直接复制了公司整体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经查,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标准也不健全,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营总裁等没有考核标准,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对企业处以4.5万元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柯某某处以3万元罚款。
➤➤➤ 案例二
2022年7月21日,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门窗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5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其中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卢某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西青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卢某分别作出罚款17万元和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案例三
2022年7月26日—27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人员在某钢铁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8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其中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李某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李某分别作出罚款48.4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案例四
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其中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张某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张某分别作出罚款4万元和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案例五
2022年,贵州省贵阳市应急管理局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包括未与部分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对研发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贵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张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案例六
2022年11月20日,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问题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存在未确定法定代表人安全岗位职责等问题。沂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对企业罚款7万元。
构建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主要要求包括: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采取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过程管控,完善技术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未然;
三是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在相关部门公开的执法案例中
一些企业因为
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受到了处罚
➤➤➤ 案例七
2021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会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对芜湖市某钢铁有限公司以明查暗访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其中涉及企业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且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对公司疏于安全管理。芜湖市繁昌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案例八
2022年6月22日—23日,江苏省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合金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其中涉及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卢某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盐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卢某分别作出处罚3.98万元和2.1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案例九
2022年3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多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检查还发现2021年12月8日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对上述部分隐患进行了查处,但企业一直未整改。
经查,高某作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督促落实整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对高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十
2021年9月23日,吉林省辽源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其中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金某某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没有针对高温熔融金属、深井铸造等部分环节开展风险辨识,并明确相应的管控措施等问题。辽源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金某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
12月5日下午,增城区委书记赵国生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和在陕西延安、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2021年度增城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汇报,研究增城区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增城区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的实施方案》和《广州市增城区村级组织工作职责事项清单指导目录》。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到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的坚定信念,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区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增城各项工作,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增城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苦干实干、守正创新,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发全区上下干事创业精气神,全力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弘扬延安精神和红旗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持续打响增城文化品牌,加快建设文化强区。要坚持学思践悟相结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贯彻落实,引领带动全区上下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奋力开创增城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发扬延安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一要落实落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打造数字农业试验区,建设新乡村示范带,推动乡村振兴出新出彩。二要加强清单制推广运用。立足实际、实事求是,边推行边总结经验,动态优化完善清单目录。组织开展清单制业务培训,对照《目录》指导各村开展乡村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公示制度,让老百姓了解清单制各类权益事项。三要用好用活考核结果。区委乡村振兴办要发挥“指挥棒”导向作用,督促指导各部门、各镇街找差距、补漏洞、强基础;各镇街、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迅速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以最好的状态迎接新一轮省、市两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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