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系统铝合金门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604-04-01-387306】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临湖景路,南临彩虹路,西临璀璨天城,北临季华六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分段工期:1号楼的工期为170个日历天,2、3号楼的工期为220个日历天,4、5号楼的工期为200个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4,518,429.63 (元)
2.5 本工程不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系统铝合金门窗工程,包括1#、2#、3#、4#、5#楼系统门窗工程。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所有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高空高架作业费、吊安装费、包图纸深化设计费、包预埋及植化学螺栓、包材料送检及一切检测费、包报建(如有)、包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及相关部门所需验收文件)、包环保保护、包水电费以及施工所用水电接驳费、包夜施及加班赶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特殊工艺增加费、所有措施费(环保、城市执法、防疫管控影响)、包保险费、风险费、包各单位配合费及开孔费(如有)、包运输(含二次运输、垂直运输)、材料搬转运费(含二次搬转运)、包机械设备费(含吊机等)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扫描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扫描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门窗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可包括合同验收记录表或子分部(系统、子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单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项目规模(单项合同金额))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邱工
电 话:0757-8228360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唐工、黄工
电 话: 0757-82621012
传 真: 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gddz14@126.com
为高质量发展腾空间,村改任务量居三水七镇街之首的乐平镇走在全区前列。12月9日,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村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之小陆坑片区村改项目拆除现场会举行。随着鸣笛声响,多台挖掘机和洒水车同步启动,对占地651.49亩的小陆坑片区村改项目破旧厂房进行拆除。该片区拆除后,乐平镇将提前超额完成2021-2023年三年村改攻坚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拆除的小陆坑片区将通过“工改工”升级改造,目前该片区已引入总投资额50亿元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规划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等产业。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60亿元,年税收1.9亿元,亩均税收约30万元。
连片改造651.49亩
租金增长达17倍
当天上午,在乐平镇小陆坑片区村改项目拆除现场,三水区区长黄海,三水区副区长、村改办主任林均恒,三水区副区长、乐平镇委书记伍聪颖等领导共同鸣笛。随着挖掘机挥臂,老旧厂房轰然倒地,即将迎来涅槃重生。
乐平镇小陆坑片区村改项目位于保安村委会小陆坑村,南临黄南公路,毗邻三水大道、黄塘码头,占地651.49亩。该村级工业园区为保安村委会小陆坑村集体所有,2000年由私人向村集体租赁后兴建了厂房,现有约27万平方米建筑物,片区内有企业45家,主要生产经营纺织、橡胶、机械、五金、塑料等产品。工业园内企业产业低端,产值低下,生产、生活设施混杂,环境污染严重,安全消防隐患突出,每年亩均税收仅1.24万元,土地利用极为低效。
此次小陆坑片区村改项目采用“先租赁村集体土地,清退原有企业,整体招商引资,引入项目全面改造”的模式实施升级改造。乐平镇成功盘活集体资产,通过升级改造,小陆坑片区周边环境将得到改善,土地利用效率也将得到提升,土地租金增长达17倍,实现了政府、村民、企业三赢。
与此同时,乐平镇通过招商引资提前布局产业升级,小陆坑片区已引入总投资额50亿元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规划发展智能制造及研发,涵盖高储能关键电子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人工智能、智能消费终端、通信网络等领域,打造从投资、开发建设、招商合作到资产管理纵向一体化的产业基础设施平台。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60亿元,年税收1.9亿元,亩均税收约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推进村改工作的同时,乐平镇国有低效用地升级改造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用两年时间完成了区下达的三年改造3200亩的任务,项目改造后,将实现新增税收3.5亿元。新东龙陶瓷、裕安金属、通和电子科技、业精机械、保威新能源、飞驰汽车等项目实现转型升级。
“推进村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是优化产业和城市形态、拓展发展空间、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乐平迈向高质量发展和‘万亩千亿’新征程的突破口。”乐平镇镇长罗杰成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抓好村改、低改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能,抓好高质量招商引资,提速项目落地建设,通过各项措施拆出“新空间”、改出“新面貌”、造就“新产业”,为三水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乐平新的贡献。
村改“模范生”作示范
提前超额完成三年攻坚任务
此次小陆坑片区村改项目开拆,也是乐平镇继汉南湾、碎布市场、源潭刘边、南边等村改片区升级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又一新成果。
2021年,佛山全面发起村改总攻坚,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村改攻坚工作部署,乐平镇制定了村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划分为汉南湾、碎布市场、源潭刘边、南边、小陆坑等五大村改片区,攻坚改造任务2864亩,其中拆除任务1100亩。
目前,汉南湾、碎布市场、源潭刘边、南边等村改片区升级改造已相继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2022年11月,累计完成拆除任务801亩,完成拆除总任务的73%。此次小陆坑片区工业园拆除后,乐平镇将提前超额完成2021-2023年三年村改攻坚任务。
“小陆坑片区是乐平村改工作的一个重头戏,对于全区村改工作来说也有重要意义。”林均恒说,乐平镇将提前超额完成村改三年任务,这给其他镇街作出了示范路径。他表示,村改工作是为解决产业发展问题,更是为老百姓解决生产、生活设施混杂,环境污染等问题,要以实字当头,将工作落到实效,赢得老百姓、企业对政府的认可和信任。经过两年的村改攻坚,三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接下来要以稳为要,区镇联动用实际行动攻坚克难,持续推动三水村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截至目前,三水区累计完成升级改造5560亩,完成三年行动总任务的72%,其中,累计完成地上物拆除2591亩,完成拆除类总任务74%。通过村改,三水存量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大幅提升,改造前,村改地块亩均税收仅1.5万元;改造升级后,引进9个优质工业项目,计划投资额约35亿元,达产后亩均税收预计超20万元/年,为全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用地作出了贡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 (以下称“本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以 顺交建复【2022】5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起点桩号为 K11+270,位于横一路附近,主线上跨广州地铁7号线后,设隧道下穿潭洲水道、佛陈路,接回现状环镇路,终点至横五路附近(K13+497.046),路线长度2.227km,新建隧道1220m/1座,其中沉管段长316m,新建涵洞2道、U型槽1道,拆除涵洞1道,利用老桥1座,新建管理中心一座。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14913.09万元,工程预算建安费约为185069.2467万元。
2.2 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 1 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2.2款所列相应的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监理能力、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3.2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3.6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标结果(监理单位)(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 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0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6.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曾工、戴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87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350711-607、15017744316
邮箱:860004778@qq.com
联 系 人:张工、潘工、李工
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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