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全厂弱电系统、模块化机房及智能门禁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核准的批复(三发改核准[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全厂弱电系统、模块化机房及智能门禁系统设备采购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本期建设2台900t/d的垃圾焚烧锅炉,配套1台50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本项目采购信息设施系统(其中包含:综合布线系统、无线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楼通讯系统、无障碍呼救系统),服务器系统,机房工程(其中包含:模块化机柜、环控系统、UPS系统、制冷系统、消防系统),智能门禁系统,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2.3 供货周期:
设备供货时间(暂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总工期3个月,最迟2023年12月30日之前完工 ,具体进场安装施工时间以招标方的通知为准,如有调整,招标方将提前书面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响应。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如果招标方需要调整交货时间的,将提前7日通知中标人具体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等)。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全厂弱电系统、模块化机房及智能门禁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内容为:本项目采购信息设施系统(其中包含:综合布线系统、无线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楼通讯系统、无障碍呼救系统),服务器系统,机房工程(其中包含:模块化机柜、环控系统、UPS系统、制冷系统、消防系统),智能门禁系统,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100000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7 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8 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弱电网络通讯系统合同供货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6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6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编:528100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邮编:528100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877299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桥梁护栏)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22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涉及交通安全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内容,包含 7 座桥梁:
(1)民强大桥,地属西樵镇,梁式桥,桥梁总长278米,现状桥梁防护情况:中央分隔带采用路缘石隔离,人行道与车行道采用路缘石隔离,人行道外侧设置人行栏杆防护。
(2)廻龙桥,地属西樵镇,梁式桥,桥梁总长148.4米。现状桥梁防护情况:中央分隔带采用路缘石隔离,人行道与车行道采用路缘石隔离,人行道外侧设置人行栏杆防护。
(3)西樵环山大桥,地属西樵镇,梁式桥,桥梁总长310米。现状桥梁防护情况:中央分隔带采用铁栏杆隔离,人行道与车行道采用路缘石隔离,人行道外侧设置人行栏杆防护。
(4)下安大桥,地属丹灶和西樵交界处,梁式桥,桥梁总长864米。现状桥梁防护情况:中央分隔带采用路缘石隔离,人行道与车行道采用路缘石隔离,人行道外侧设置人行栏杆防护。
(5)雅瑶立交桥,地属大沥镇,梁式桥,桥梁总长938.3米。现状桥梁防护情况:中央分隔带采用路缘石隔离,边护栏采用防撞墩防护。
(6)西樵大桥,地属西樵镇,斜拉桥,桥梁总长706米。现状桥梁防护情况:中间采用标线隔离,人行道与车行道采用路缘石隔离,人行道外侧设置人行栏杆防护。
(7)谢边立交桥,地属大沥和狮山交界处,梁式桥,桥梁总长361.2米,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于1986年建成通车。现状桥梁防护情况:中央分隔带采用路缘石隔离,边护栏采用防撞墩防护。
本项目招标清单预算价合计为人民币17993859.00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7202243.35元。
2.1.3施工工期:
2020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桥梁护栏)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工期为预计工期,具体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1.4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5.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审查条件)。
3.5.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5.6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分别设置联合体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联合体牵头单位承建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联合体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中应有30%或以上人员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各成员单位应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设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设立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联合体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可以兼任本单位承包施工任务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3.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 路桥 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公路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3.7.2 项目总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工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须具有 路桥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7.3 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证明材料,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8 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3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或完成过包含1300万元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9.3在最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注: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施工单位-土建工程施工)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9.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2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保单)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5.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1月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5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3年1月5日9时30分。
6.1.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6.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8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文珊
电 话:0757-8628668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513室
邮 编:528200
联系人:何小姐、翁小姐
电 话:0757-86783361
电子邮件:fsrjgczx@163.com
1.招标条件
深国际佛山顺德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4-440606-04-01-687157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深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深国际佛山顺德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4-440606-04-01-687157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环镇南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9705.04㎡,总建筑面积336653.2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24236.79㎡,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18738.80㎡,建筑高度最高为47.6米,最大单跨跨度为12米。工程范围包括5栋三层物流仓库、1栋双层物流仓库、1栋倒班楼、1栋办公楼、2个坡道及设备房、1个卸货平台、2座门卫、2个中水机房、3个自行车棚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75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证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219,826,660.08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建价〔2018〕3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①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建安费4亿元(或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2)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总建筑面积(或各单体建筑面积之和)为准;如竣工验收备案表未载明总建筑面积(或各单体建筑面积)的,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建筑面积顺序认定。
(3)建安费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为准。
(4)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EPC项目业绩,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EPC项目的施工部分仅由一家单位独立完成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递交纸质保函(保单)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②授权递交纸质保函(保单)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及授权递交纸质保函(保单)代理人需提供投标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③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纸质投标保函密封包,视为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纸质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纸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1)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如参与投标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参与投标的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深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12 室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424239572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三座1001-1004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聂工
电 话:18028119619
电子邮件:37689339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11.招标人监督及投诉渠道
招标人监督机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贺先生0755-83078634、黄先生0755-83079986
邮 箱:zbjd@szihl-ld.com
招标人纪检监督机构: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电 话:储先生0755-23979720
邮 箱:jjjcs@szihl-ld.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国际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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