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充分肯定广州市“奋战三十天,全年保平安”专项攻坚行动成绩
12月27日上午,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杜敏琪主持召开视频调度会议,部署近期安全防范工作。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围绕“奋战三十天,全年保平安”专项攻坚行动发言。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伟强汇报广州市安全生产形势以及12月8日至9日省安委办安全检查服务组对天河区天平架水果批发市场、从化区鳌头镇步美村级工业园、从化区中医院迁建工程等单位开展检查后,广州市整改落实情况,并从全面动员部署、全面攻坚克难、全面落实整改、全面值守备勤四个方面汇报广州市“奋战三十天,全年保平安”工作开展情况。
杜敏琪书记高度肯定广州市工作成绩,要求全省各地学习借鉴广州市经验做法,省安委办将专门把广州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做法印发简报供各地市学习。杜敏琪书记指出,广州市从五个方面做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市领导高度重视,深入矿山、村级工业园等一线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思路清晰,各类风险隐患底数清晰,工作方式方法科学合理;三是市安委办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做到了统分结合,燃气用气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安装率99.96%,走在全省前列;四是广州市对省安委办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整改措施到位;五是主动作为,不满足于“奋战三十天,全年保平安”工作要求,扎实部署元旦、春节、“两会”、节后复工复产等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詹少卿以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广州市荔湾区、黄埔区发放全市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荔湾区建方寓(杉木栏店),黄埔区建明达公馆、科乐苑、科景苑、京信通信宿舍楼、东区员工大厦及西区员工大厦等7个项目,共计3758套住房成为我市首批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国家及各级政府当前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认定工作,市区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配套政策制定,会同市住房保障办加强与各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到各区开展政策宣传和工作督导,指导各区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及项目认定工作;市住房保障办牵头建立工作推进月报送通报机制,协调跟进分区任务阶段性目标进展,收集汇总需市层面研究解决的事项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各区积极开展项目摸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多渠道筹集房源,深入镇街开展座谈调研、政策宣讲,鼓励引导项目业主和运营单位积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确保了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认定工作有序推进。荔湾区、黄埔区为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了首批项目认定书,有力推动了项目认定工作向前迈进。
下一步,广州市将继续强化市区联动,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满足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需求。
近日,荔湾区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线上集中宣讲活动,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共一百五十余人参加活动。本次活动不仅从政策层面详细介绍了个人养老金的定义、参加办法、领取条件以及享有的优惠政策等内容,也从具体操作层面生动讲解了参加个人养老金的重要性、个人养老金开户流程、税收优惠等。
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是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个人养老金,有利于参加人在养老保险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率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宣讲,有利于拓宽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宣传面,使从事社会保险相关工作的人员能及时给予参保群众准确的政策解答,从而有力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广州市落地落实。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公布了包括广州市在内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在先行城市(地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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