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162 号),现将 2023 年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 180 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情况、科目情况、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在 2023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18 号文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前文有误,以此为准).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为满足市民核酸检测的需求
越秀区公布了
社会面核酸采样点
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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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社会面核酸采样点信息
各采样点开放时间以街道社区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1.请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排队,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2.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参加检测;
3.疫情防控信息请以官方发布为准,请大家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听从居委会安排,做好个人防护。
有就诊需求的市民可优先选择
越秀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
进行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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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151 号),现将 2023 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 184,800元转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支出列 2023 年“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此项资金2023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对应安排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10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含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用经费水平)”,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四、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151 号)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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