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二期)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报来《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开展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二期)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函》(穗中交管工〔2022〕16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二期)工程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网管等重大线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月3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附件
广东省考古发掘团体单位统一对外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箱 |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郜凯玮 | 020-87049371 | 15013329447 | 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 gdwwkgs@126.com |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程浩 | 020-31361609 | 13539753625 | 广州市番禺区南汉二陵博物馆 | gzkg95@163.com |
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 吉笃学 | 0755-22202827 0755-22201245 | 13632726012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1楼 | Kgs2004@163.com |
珠海市博物馆 | 郭雁冰 | 0756-3324116 | 13192277951 |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1号九洲城 | zhsbwg@163.com |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 靳静山 | 020-84113167 | 18802034664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334栋 | 496006329@qq.com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doc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pdf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报来《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关于申请暨南大学二期工程用地考古调查及勘探的函》(穗重建函〔2022〕185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暨南大学二期工程位于我市番禺区,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1月3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附件
广东省考古发掘团体单位统一对外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箱 |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郜凯玮 | 020-87049371 | 15013329447 | 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 gdwwkgs@126.com |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 程浩 | 020-31361609 | 13539753625 | 广州市番禺区南汉二陵博物馆 | gzkg95@163.com |
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 吉笃学 | 0755-22202827 0755-22201245 | 13632726012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1楼 | Kgs2004@163.com |
珠海市博物馆 | 郭雁冰 | 0756-3324116 | 13192277951 |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1号九洲城 | zhsbwg@163.com |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 靳静山 | 020-84113167 | 18802034664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334栋 | 4960063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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