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召开2023年党外代表人士迎春座谈会
1月9日下午,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顺德区召开党外代表人士迎春座谈会。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刘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民主党派及区工商联、区知联会、区新阶联等代表立足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自行业技术领域特点,围绕就业优先、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培养等话题,就如何进一步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出了一系列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刘智勇认真聆听代表们的发言,并充分肯定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在顺德不同领域作出的贡献,对奋斗在不同岗位上的各界代表人士表示感谢。刘智勇表示,2022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积极投身到顺德各领域建设当中,与顺德区委区政府共克时艰、紧密合作,全区上下奋进拼搏,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些成绩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的奋斗和支持。
刘智勇表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希望各民主党派人士和统战团体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刘智勇指出,“要相信‘相信’的力量”,新的一年是新的开始,也是新的希望,顺德是制造业强区,有着深厚的产业基础,且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之首。希望大家提振信心,把行动统一到“拼经济、谋发展”上,把主业做大做强,同时开辟新的赛道,加强人才引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顺德将坚持工业立区、科技强区战略,着力厚植发展优势,打好治水大会战,以水兴城、以城聚才、产城融合,奋力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
顺德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唐磊晶主持座谈会。
日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2019年到期复核企业的相关审核工作,经过评审程序,共9271家企业通过审核。目前,省工信厅对通过审核的名单正予以公示,禅城区有93家企业入围。
“专精特新”,是指企业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特征。2022年,禅城区共有104家企业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本次公示名单中,禅城区有93家企业入围,占全区申报企业数的89.42%,申报通过率创新高。记者留意到,93家企业都是禅城区内的“小巨人”企业,所属产业集群包括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智能家电产业、现代轻工纺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现有存量专精特新企业17家,目前禅城区全力推动制造业倍增,计划于2025年实现专精特新企业超100家,增长5倍。接下来,禅城区将全力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对禅城区产业链短板进行技术突破和填补,不断完善禅城区产业链供应链,为佛山市扎实推动“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贡献禅城力量。
1月9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佛山市政府官网公布。
通知明确,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前期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
全额保障新冠患者住院费用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即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起付线,不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没有目录限制,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收治医疗机构同级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门急诊费用实行专项保障
门急诊治疗方面,通知指出,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行专项保障,按以下报销比例支付: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级以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90%,二级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70%,不计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药品目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诊疗目录和耗材目录按佛山市普通门诊政策执行。据悉,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660种,在此基础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也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
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参保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政策执行。
该政策同样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网上问诊享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
为保证新冠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在“互联网+”医保服务方面,佛山积极助力新冠患者在线诊疗。
通知规定,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医保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即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执行。
通知指出,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医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认定、信息登记与数据上传工作,疾控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信息、数据上传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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